如何在實驗室認可過程中做好不符合項的處置工作
檢測機構在申請實驗室認可及在獲得認可資質后期維護過程中,經常會在準則4.9、4.11和4.12條款的執行過程中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在這里我覺得有必要把自己的看法在這里簡單和大家分享一下。
首先我們來看看不符合的定義:未滿足要求,包括客戶、實驗室自身的明確的或隱含的要求。對于不符合的處置,認可準則里說的處理流程是現場糾正,然后對不符合進行評價,包括嚴重程度和可接受程度,然后采取不同的措施,這其中就包括糾正措施。不符合的嚴重程度可分為輕微、一般或嚴重,還可以分為體系性、實施性和效果性不符合。根據分類的不同采取的措施也各有不同。
在檢驗檢測機構運行實驗室認可體系過程中,經常遇到的問題就是不知道不符合項的發現途徑。其實途徑有很多,例如大家最熟悉的日常監督,每年都做的內部審核、管理評審,質量控制結果不滿意,還有檢測過程當中的不符合,比如樣品處理時間不滿足要求、環境條件不滿足要求就開始做試驗等等。
發現了不符合,又會遇到不知道如何處理相應的不符合。首先文件必須清晰,大家都知道,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最佳境界就是寫我所做,做我所寫。然后相關人員應對文件熟悉,這樣遇到問題才能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去關閉不符合項。
要想真正關閉不符合項,就需要引入糾正措施,在這里再看看糾正、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之間的相同點和不同點:
糾正與糾正措施共同點:都是措施;都針對已發現的不符合的情況下。
糾正與糾正措施不同點:糾正的目的消除這次已發現的不符合,不能夠避免下次再次發生;糾正措施針對了已發現不符合的根本原因,所以起到預防的目的。
糾正措施與預防措施的共同點:都是措施;都起到預防的作用。
糾正措施與預防措施的不同點:預防措施在沒有發生不合格前提下(往往從數據分析得到這種預見和趨勢);
糾正措施在已發生不合格情況下;
糾正措施的作用是預防不合格再次發生而預防措施的作用是預防不合格的發生。
回到文中開頭所說,對于不符合項首先判定到底是個性問題還是共性問題,個性的問題現場糾正即可,共性問題有可能其他人還會犯,所以要采取相應的措施來預防,因此必須采取糾正措施,同時糾正措施必須要從實際出發,不能脫離實驗室的經費預算等現實問題。原因分析也要深刻,這樣才能一針見血地從根源上消除問題的再次發生。同時需要對采取的措施進行跟蹤驗證,效果到底如何等。例如實驗室新到員工經常遲到,原因很可能是沒有在其入崗時進行宣貫培訓,如果是這種原因,那就是培訓的問題;如果做了培訓還會遲到,就是沒有獎懲措施;有了獎懲措施還會遲到,可能是懲罰力度不夠。
實驗室認可是一個專門針對實驗室的質量管理體系,內容非常細致,想真正做好,非常不容易,從以上的不符合處置就可以看出來。希望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和我們一起探討準則的每一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