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有關部門獲悉,《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據了解,這是全國首部專門針對灰霾污染防治的政府規章。
《辦法》共四十八條,從灰霾污染管理體制、工業廢氣粉塵、施工道路揚塵、車輛船舶排氣、露天焚燒煙塵等方面的污染防治以及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等進行了規范。
回應公眾立法需求
2014年,四川省立法計劃征求公眾意見時,《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辦法》公眾點擊量排名第一
四川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彭矛介紹說,由于四川產業機構現狀和地形地貌因素的影響,灰霾污染天日益增多。監測結果表明,全省城市灰霾污染主要來自3個方面,一是工業廢氣粉塵污染,二是城市揚塵污染,三是汽車尾氣污染。
據統計,2014年成都地區發生重度灰霾污染天氣37天,中度污染天氣也經常發生。彭矛表示,灰霾污染呈現發生頻次高、持續時間長、影響范圍廣的特點,引發了社會各方面對日趨嚴重的灰霾污染極大的關切和擔憂。
在2014年四川省立法計劃征求公眾意見時,《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辦法》公眾點擊量排名第一。
因此,四川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明確,將制定《辦法》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一項制度性措施。
嚴格執法
從源頭防治灰霾污染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在于實施。《辦法》從第三十五條到第四十六條都詳細說明了違反相關規定后,將受到的相應處罰。
四川省政府要求,《辦法》出臺后,有關部門要認真學習,積極宣傳,準確理解,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確保《辦法》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要嚴格執法。用制度解決實際問題是立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辦法》制定得再全面,如果得不到貫徹落實也就成了一紙空文。各職能部門要依法懲處灰霾污染的各類違法行為,妥善處理群眾投訴舉報,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杜絕不作為和亂作為,讓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成為灰霾治理工作的新常態。
加強協作。灰霾污染防治實行政府領導、環保部門統一監督管理,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監督管理的體制。按照《辦法》規定,有關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與相鄰同級人民政府建立跨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實行重點區域、重點產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會商機制,實施協作執法、信息共享、預警應急等聯防聯控措施,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合力。
《辦法》有何亮點?
強化各級政府責任,明確考核和問責
四川省環保廳副廳長、新聞發言人楊雪鴻對《辦法》進行了解讀。他表示,這部針對灰霾污染防治的政府規章具有五大特點。
亮點一
這是全國第一部專門針對灰霾污染防治的政府規章。針對四川復合型、區域性大氣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灰霾等重污染天頻發的嚴峻形勢,《辦法》首次從立法層面上對“灰霾污染”進行了界定,并通過構建防治體系、規范制度創新和明確具體措施全方位治理灰霾。
《辦法》第四十七條解釋了何為灰霾污染。它是指在一定氣象條件下由于人為排放以及在空氣中二次生成的大氣污染物造成空氣中細顆粒物濃度增加,導致能見度下降達到國家相關標準,影響人體健康的大氣環境污染現象。
亮點二
強化了各級政府,包括鄉鎮和街道辦事處的責任。為確保治霾各項任務措施真正落地,《辦法》對考核和問責作了明確規定。
第三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實行環境空氣質量目標責任制,將環境空氣中灰霾控制作為主要指標納入目標績效管理。對未完成環境空氣質量目標任務的,按照國家規定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予以通報批評。同時明確了治霾相關部門的職責,特別細化了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的責任范圍,有利于監管責任落到實處。
《辦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配合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本轄區內露天焚燒秸稈、落葉、雜草等行為。
亮點三
建立了跨區域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針對灰霾污染的區域覆蓋和跨界傳輸的特點,《辦法》專門論述了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合防治協作機制。
第四條規定,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控制區內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與相鄰同級人民政府建立跨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實行重點區域、重點產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會商機制,實施協作執法、信息共享、預警應急等聯防聯控措施。
亮點四
突出了灰霾污染防治的重點領域。在工業企業的污染防治方面,《辦法》對工業廢氣粉塵污染防治提出了相關要求:一是針對重點行業提出了治理要求。第七條規定,火電、鋼鐵、水泥、建材、有色、石化和煤化工等行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除塵、脫硫、脫硝等裝置,確保正常運行,并建立設施運行管理臺賬。二是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和重點控制區。三是首次對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提出要求,并對油氣回收作了具體管理規定。四是針對全省石材加工行業特有情況在污染防治方面作出了明確要求。
在道路和施工工地的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明確建設單位防治責任。第十四條規定,從事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水利、交通運輸、能源等各類土木工程以及建筑拆除的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治施工揚塵污染,所需費用列入工程造價。二是提出了綠色施工的具體要求。三是對道路揚塵控制、道路保潔、物料堆放場地管理、裸露地面防塵、礦山開采防治等作出了相關規定。
在露天焚燒秸稈和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劃定秸稈禁燒區。第二十五條規定,市(州)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劃定秸稈禁燒區,禁止在禁燒區內露天焚燒秸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環境保護、農業、住房和城鄉建設、公安等部門適時進行秸稈焚燒現場檢查和區域聯防聯控。二是禁止露天焚燒生活垃圾、落葉、雜草以及有毒有害物料。此外,對露天燒烤及餐飲業也做了規定。
亮點五
強化重污染天預警預報和應急處置。重污染天應急處置是一件非常重要又要求嚴格的工作任務,《辦法》從第三十二條到第三十四條分別細化了應急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做好預報預警等多方面要求。
《辦法》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重污染天氣專項應急預案。燃煤電廠、水泥、石化、鋼鐵等高污染排放企業應當制定應急預案。
省、市(州)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氣象等部門建立重污染天氣預警預報平臺和會商機制,及時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指導公眾采取相關措施。
在大氣受到嚴重污染的情況下,相關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發布大氣污染應急公告,依法采取責令排污單位限產停產,機動車限行,城區建筑工地停工,幼兒園、學校停止組織戶外體育活動以及氣象干預等應對措施。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采取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