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東理工大學寶石檢測中心有關工作人員透露,自去年9月至今,已經遇到近20起因對“天價”鑒定機構出具的報告不信任而前來申請鑒定的情況。這類鑒定機構的鑒定報告制作得相當精美,但缺乏國內權威機構一般都有的計量認證資質。
而且,市場上這類鑒定機構五花八門,收費標準不盡相同,從幾千到數萬不等。這類機構往往聲稱珠寶里面有不同的元素,只有檢測出來這些元素,才能證明是真的珠寶。而按照檢測的元素收費,一種元素至少收幾千元,檢測多種元素,最高的總價可以高達10余萬。
為何沒有資質又漫天要價的“天價”鑒定機構層出不窮?
“在代理陳先生的案子中,我們了解到,諸如文物、珠寶鑒定公司的成立門檻非常低,不需要什么資質,審批手續也很簡單,而且對這類機構目前的監管也較為寬松。要整治珠寶鑒定行業的亂象,首先應加強對鑒定公司設立資質的審查和監管,提高鑒定機構的準入門檻,建立規范的市場準入機制。”原告陳先生的代理律師、上海市百良律師事務所胡嘉沁建議道。
建立鑒定行業強制標準
外高橋法庭副庭長、此案主審法官陸罡表示,雖然此案的雙方當事人最終在法庭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由被告賠償原告兩次鑒定費及交通損失,并且當場執行完畢,但該案件反映出的珠寶檢測行業所存在的問題值得關注。特別是珠寶鑒定行業監管混亂,缺乏統一標準,給案件處理帶來一定的困難,具體體現在四個方面:
首先,不同檢測機構檢測方法不一。華東理工大學檢測中心和國家金銀制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通過檢驗折射率等特征,得出該寶石是海藍寶石的結論,而文物研究院通過測試對比寶石元素含量,作出該寶石非天然海藍寶石的結論。
其次,不同檢測機構的檢測項目不同。就采用折射率的方法而言,同樣是具有“CMA”認證資質的兩家機構的檢測項目也不盡相同。兩份檢測報告除常規的報告編號、樣本名稱、重量等常規定性檢測外,其他項目的檢測,如光性特征、相對密度等的有關結果均有所不同。
再次,不同檢測機構結論表述不同。文物研究院的檢測報告結論表述為“非天然海藍寶石”,但另兩個機構的鑒定結果為“海藍寶石”。對此,天然海藍寶石與海藍寶石是否為同一概念,非專業人士難以作出判斷,尤其現今寶石優化技術運用普遍,天然與非天然的界線因人工因素變得更為模糊。
最后,不同檢測機構收費差距甚大。鑒于檢測方法與項目不同,該行業又缺乏統一的收費標準,針對同樣的樣品,檢測費用會相差15倍之多。
一個令人擔憂的現象是,目前珠寶鑒定行業普遍適用的只有較為寬松的GB類國家標準,而這一標準并非強制性標準,對鑒定機構沒有約束效力。
對此,陸罡建議,應盡快完善黃金珠寶行業相關標準規范,特別是對鑒定行業的收費、項目名稱、技術手段等項目應設立全國統一的行業鑒定標準,最大限度地保障檢測結果的客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