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2日電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再次公布取消6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
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是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任務之一。2014年以來,國務院先后分四批取消了211項職業資格,本次再取消61項,至此,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職業資格達到272項,占國務院部門設置職業資格總數的44%,完成本屆政府確定的減少1/3的任務。這標志著職業資格集中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初步實現了國務院部門設置的沒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基本取消,國務院部門和全國性行業協會、學會未經批準自行設置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基本取消。
本次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有43項,其中準入類5項,水平評價類38項,涉及公路水運工程、民航、考古、物流與采購、石油化工等多個專業領域;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有18項,均為水平評價類,涉及服務、影視、林業等領域。
國務院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切實轉變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加強職業資格實施的評估檢查,建立事中事后監管機制,營造更好激勵人才發展的環境,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并實行動態調整,在目錄之外不得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逐步建立科學合理的國家職業資格體系,讓廣大勞動者更好施展創業創新才能。
此外,國務院建議取消1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
和認定事項的決定
國發〔201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6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現予公布。同時,建議取消1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轉變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加強對職業資格實施的評估檢查,建立事中事后監管機制,營造更好激勵人才發展的環境,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并實行動態調整,在目錄之外不得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逐步建立科學合理的國家職業資格體系,讓廣大勞動者更好施展創業創新才能。
附件: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共計61項)
國務院
2016年1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
(共計61項)
一、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43項,其中準入類5項,水平評價類38項)
序號 |
項目名稱 |
實施部門 (單位) |
資格 |
設 定 依 據 |
處理 |
備注 |
1 |
公路水運工程造價人員資格 |
交通運輸部 |
準入類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93號) |
取消 |
|
2 |
潛水人員從業資格 |
交通運輸部 |
準入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潛水員管理辦法》(交通部令1999年第3號) |
取消 |
|
3 |
中央在京直屬企業所屬遠洋漁業船員資格 |
農業部 |
準入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國務院令第49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員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4年第4號) |
取消 |
|
4 |
民航計量檢定員資格 |
中國民航局 |
準入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1987年1月19日國務院批準,1987年2月1日國家計量局發布) 《中國民用航空計量管理規定》(民航總局令第55號) |
取消 |
|
5 |
考古發掘領隊資格 |
國家文物局 |
準入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77號) |
取消 |
|
6 |
中國物流職業經理資格 |
國家發展改革委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促進我國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發改運行〔2004〕1617號) |
取消 |
|
7 |
中英合作采購與供應管理職業資格 |
國家發展改革委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促進我國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發改運行〔2004〕1617號) |
取消 |
|
8 |
注冊人力資源管理師 |
國家發展改革委 |
水平評價類 |
《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章程》 |
取消 |
|
9 |
中國工程建設職業經理人 |
國家發展改革委 |
水平評價類 |
《中國施工企業管理協會章程》 |
取消 |
|
10 |
人力資源測評師 |
國家發展改革委 |
水平評價類 |
《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章程》 |
取消 |
|
11 |
電子行業質量體系內部審核員資格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水平評價類 |
無 |
取消 |
|
12 |
單片機設計師職業資格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授權中國電子企業協會在全國IC設計從業人員中開展IC設計師、單片機設計師技術培訓的批復》(信電職監字〔2006〕41號) |
取消 |
|
13 |
城市雕塑創作設計資格 |
住房城鄉建設部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當前城市雕塑建設中幾個問題的規定》((86)城雕0008號) 《城市雕塑建設管理辦法》(文藝發〔1993〕40號) |
取消 |
|
14 |
勘察設計行業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 |
住房城鄉建設部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在全國工程勘察設計行業開展工程項目經理資格考評工作的通知》(中設協字〔2007〕第12號) |
取消 |
|
15 |
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 |
住房城鄉建設部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統一換發概預算人員資格證書事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5〕558號) 《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中價協〔2011〕21號) |
取消 |
|
16 |
道路運輸經理人資格 |
交通運輸部 |
水平評價類 |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號) |
取消 |
|
17 |
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上崗資格 |
水利部 |
水平評價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國務院令第496號) 《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管理辦法(試行)》(水利部令第17號)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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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塵肺診斷醫師資格 |
國家衛生計生委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病診斷鑒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衛法監發〔2003〕350號) |
取消 |
整合為“職業病診斷醫師職業資格” |
19 |
職業中毒診斷醫師資格 |
國家衛生計生委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病診斷鑒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衛法監發〔2003〕350號) |
取消 |
|
20 |
物理因素職業病診斷醫師資格 |
國家衛生計生委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病診斷鑒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衛法監發〔2003〕350號) |
取消 |
|
21 |
全國職業性放射病診斷醫師資格 |
國家衛生計生委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加強職業病診斷醫師培訓工作的通知》(衛監督衛便函〔2004〕3號)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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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化學品毒性鑒定專家 |
國家衛生計生委 |
水平評價類 |
《化學品毒性鑒定管理規范》(衛法監發〔2000〕420號) 《關于開展化學品毒性鑒定機構資質認證有關問題的通知》(衛法監發〔2001〕167號) |
取消 |
|
23 |
職業衛生專家 |
國家衛生計生委 |
水平評價類 |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31號) 《衛生部關于印發<衛生部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衛監督發〔2005〕318號) |
取消 |
|
24 |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專業人員 |
國家衛生計生委 |
水平評價類 |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31號) 《衛生部關于印發<衛生部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衛監督發〔2005〕318號) |
取消 |
|
25 |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評價報告書編制資格 |
國家衛生計生委 |
水平評價類 |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31號) 《關于開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定工作的通知》(衛法監發〔2002〕309號) 《關于職業衛生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0〕104號) |
取消 |
|
26 |
金融專業英語 |
中國人民銀行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建立<金融專業英語證書考試制度>的通知》(銀發〔1994〕107號) |
取消 |
|
27 |
煤炭行業監理工程師 |
中國煤炭 建設協會 |
水平評價類 |
《煤炭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及注冊實施細則(試行)》(煤規字〔1995〕第51號) |
取消 |
原實施單位為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行業協會 |
28 |
煤炭建筑施工企業項目經理 |
中國煤炭 建設協會 |
水平評價類 |
《煤炭建筑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辦法》(煤規字〔1995〕第172號) |
取消 |
|
29 |
物流師和采購師 |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開展物流師職業資格認證的通知》(物聯培字〔2003〕116號) 《關于開展采購與供應鏈管理國際資格認證和注冊采購師資格認證的通知》(物聯培字〔2005〕35號) |
取消 |
|
30 |
鑄造工程師 |
中國鑄造協會 |
水平評價類 |
無 |
取消 |
|
31 |
汽車營銷師 |
中國汽車 工業協會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試行<汽車營銷師職業標準>的通知》(中汽協字〔2005〕34號) |
取消 |
|
32 |
冶金行業造價師 |
中國鋼鐵 工業協會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由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歸口做好建設工程概預算人員行業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標〔2005〕69號) 《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中價協〔2011〕21號) |
取消 |
|
33 |
石油和化工行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師 |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
水平評價類 |
無 |
取消 |
原實施單位為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行業協會 |
34 |
石油和化工行業能源管理師 |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在石油和化工行業試行能源管理師制度的實施意見》(中石化協人發〔2006〕307號) |
取消 |
|
35 |
電力行業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 |
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 |
水平評價類 |
《全國電力行業監理工程師和總監理工程師管理辦法》(中電建協〔2005〕25號) |
取消 |
|
36 |
電力施工建設企業項目經理崗位資格 |
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 |
水平評價類 |
《電力工程項目經理職業崗位資格管理辦法》 |
取消 |
|
37 |
電力建設工程調試職業資格 |
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 |
水平評價類 |
《電力工程調試能力資格管理辦法(2013版)》(中電建協調〔2013〕7號) |
取消 |
|
38 |
產權交易職業資格 |
中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機構協會 |
水平評價類 |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 |
取消 |
|
39 |
廣告師、助理廣告師 |
工商總局、人力 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25號) |
取消 |
|
40 |
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作業人員資格 |
中國氣象局 |
水平評價類 |
《施放氣球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9號) 《關于防雷專業技術和施放氣球作業人員資格認定轉變管理方式的通知》(氣辦發〔2004〕19號) |
取消 |
|
41 |
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人員資格 |
中國氣象局 |
水平評價類 |
無 |
取消 |
|
42 |
文物進出境責任鑒定員 |
國家文物局 |
水平評價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77號) |
取消 |
|
43 |
鐵路建設工程監理員 |
中國鐵路總公司 |
水平評價類 |
《鐵路建設工程監理員執業資格管理辦法》(建協〔2003〕13號) |
取消 |
二、取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18項,均為水平評價類)
序號 |
項 目 名 稱 |
實施部門 |
資格類別 |
設 定 依 據 |
處理決定 |
1 |
糖果工藝師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6增補本) |
取消 |
2 |
珠心算教練師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5增補本) |
取消 |
3 |
商品儲運員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
取消 |
4 |
咖啡師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6增補本) |
取消 |
5 |
廚政管理師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7增補本) |
取消 |
6 |
沖印師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
取消 |
7 |
影視木偶制作員 |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
水平評價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
取消 |
8 |
影視設備機械員 |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
水平評價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
取消 |
9 |
舞臺音響效果工 |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
水平評價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
取消 |
10 |
拷貝檢片員 |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
水平評價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
取消 |
11 |
拷貝字幕員 |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
水平評價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
取消 |
12 |
營林試驗工 |
國家林業局 |
水平評價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
取消 |
13 |
裝卸歸楞工 |
國家林業局 |
水平評價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
取消 |
14 |
木材防腐師 |
國家林業局 |
水平評價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6增補本) |
取消 |
15 |
木材及家具檢驗工 |
國家林業局 |
水平評價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
取消 |
16 |
旅店服務員 |
中國商業聯合會 |
水平評價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
取消 |
17 |
浴池服務員 |
中國商業聯合會 |
水平評價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
取消 |
18 |
人造花制作工 |
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
水平評價類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
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