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掛面、兒童牛奶、兒童肉松、兒童醬油......超市貨架上包裝精致的“兒童專用”食品越來越多,價簽也同樣刺眼,比普通食品貴上不少。“營養價值肯定高”“孩子更愛吃......這些理由都讓帶著“兒童”字樣的食品備受家長青睞。兒童食品果真更有營養更讓人放心嗎?食品專家表示,一些企業把“兒童食品”當成了宣傳噱頭,不僅價格虛高,同時還不見得更有利于兒童的營養吸收(11月2日光明網)。
近年來,不少食品商家賺錢無底線,亂打兒童牌,在多類食品上標注“兒童”二字并大肆宣傳,高價出售。家長很容易被“兒童專用”“幼兒”之類的字眼所忽悠,不計成本地爭相搶購。這些所謂“兒童食品”一般包含“四多”——多添加劑、多糖、多鹽、多油,給孩子們帶來健康隱患。譬如,所謂兒童飲料,其實就是多添加了吸引孩子的色素和一些香精、糖。這些兒童食品對兒童的身體健康非但無益,反而有害。
目前我國還沒有出臺專門針對兒童的食品標準,僅有的是目前的嬰幼兒食品相關標準,主要建立了針對0至36個月的嬰幼兒配方食品、輔食的食品安全標準。有學者研究顯示,目前我國的嬰幼兒配方食品安全標準與歐盟標準基本保持一致。對于嬰兒(0至6個月)的配方食品要求,差異較小,大部分指標比較接近。但是對于較大嬰幼兒(6至36個月)的配方食品,與歐盟標準的差異明顯,我國的指標要求相對寬松,但是歐盟卻沿用了嬰兒(0至6個月)配方食品的要求模式,對指標的上下限都作了具體規定。
對于3周歲以上的低齡兒童,我國還沒有專門的兒童食品安全標準,更沒有明確的“兒童食品”定義。國家在制定食品添加劑標準時,是以60公斤的成人為標準制定的,在嬰幼兒和成人之間的兒童群體,沒有允許攝入添加劑的具體標準,其添加量沒有考慮兒童身體的安全。而在兒童食品的標簽標示方面,國家標準與法規也很少,目前只有一個果凍標準規定了產品標簽要標示食用安全警示。
值得關注的是,兒童的身體尚未發育成熟,排解能力差,倘若按照成年人的標準攝入添加劑,無疑給兒童健康帶來風險。因此,向兒童提供的食品不管在安全性和營養性上,都應該有更為嚴格的標準。有關部門要針對兒童食品制定和實施嚴格的法律規定和標準規范,不斷提高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科技含量、實用價值和個性特征,充分滿足行業發展、市場體制和社會大眾的需求。同時,引導和鼓勵食品企業生產和研發更多適合兒童食用的安全、營養均衡的食品。
當務之急是,針對3周歲以上的低齡兒童經常食用的食品,制定更為嚴格的安全標準,要求生產廠家在生產“普通版”的同時推出“綠色兒童版”,以供兒童和家長選擇。“綠色兒童版”食品可以使用的添加劑種類應該更少,允許添加的限量應該更低。
國家還應盡快出臺規定,要求在真正適合兒童消費的休閑食品或飲料上有醒目標識,在產品外包裝或說明中寫清楚成分并標注配料表,明確標注食品營養成分和能量值等情況,以幫助消費者作出正確選擇。此外,進一步完善檢測標準和質量認證體系,強化生產經營企業的質量意識,建立兒童食品安全監測、檢測和預警機制,也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