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肉”事件令人震驚,當引人反思。但到底應該反思什么、往哪個方向反思,不妨看看以下兩組數據。
海關總署的數據顯示,截至6月底,全國海關共立案偵辦凍品走私犯罪案件141起,查獲走私凍品42萬噸,同比分別增長1.3倍和2.7倍,天津、大連、沈陽、廣州、南寧等海關先后破獲一批走私凍品大案;香港一家媒體在報道該事件時引用數據稱,目前各國對海關查獲走私的成功概率大都估測為1/8,也就是說食品走私犯罪分子的犯罪成功率高達85%以上。
凍品走私增長之快、范圍之廣,特別是查獲率之低,令人憂心加重。不少人可能會因此推測:現在海關查獲的這些“僵尸肉”顯然只是冰山一角,這是否就意味著有更多的問題凍品已經流入市場,已經成為一些食品加工企業的原料?假如已經有問題凍品流入市場,那么為什么人們沒能及時看到聽到有市場監管部門查獲問題凍品的相關信息呢?這是否就意味著我們的市場監管存在疏漏?
這些問題或許并非只是假設。從性質來看,“僵尸肉”事件與去年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上海福喜過期肉事件有相似之處,而后一事件暴露的問題正可成為前一事件的前車之鑒。在福喜過期肉事件中,涉事者如麥當勞、肯德基、必勝客、吉野家等國際知名大企業,本也應為事件造成的社會危害負責,但它們均借口沒有犯錯的故意試圖引起民眾對其產生“不知者不怪”的同情,甚至還聲稱自己“也是受害者”,向上游廠商求償。假如監管部門查到一些食品企業有使用“僵尸肉”作為食品原料的行為,可以肯定,這些企業也會像上述企業那樣推卸責任。
那么,中下游企業使用了問題原料,他們是受害者還是加害者,要不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個問題其實并不難回答。人們常說,食品安全不是監管出來的,而是生產出來的。從這個角度說,所有生產企業,不管其處于產業鏈條的哪個環節,都應對食品安全問題負責。因為供應鏈的廠商都有責任和義務把好企業關口,不僅要為自己賣出的產品負責,也要為自己買進的原材料負責,畢竟,這最終會轉化為自己的產品出廠,為自己實現了利潤,當然要為其質量安全負責。
企業都有逃避責任的意圖和表現,表明企業作為市場主體,其逐利本性還是控制性的,市場道德及基于此的自律并不能成為企業的主動和恒久選擇。由此可見,市場自由派學說所主張的“‘看不見的手’通過優勝劣汰的市場競爭,會迫使市場參與者最大限度地實現誠信自律”這一觀點,并不完全正確。近些年歐洲、美國、東亞以及中國臺灣地區,屢屢發生的食品安全丑聞,對上述觀點已提出挑戰。
既然企業自律并不靠譜,那么加強政府對市場的監管就必須得到強調。目前,我國正在加緊推進簡政放權,可以期待的是,包括食品市場在內,原來被過多的行政審批束縛的市場活力將得到有效的釋放。但是,一些監管部門在長期以來的市場管理中形成了以事前審批代替市場監管的習慣,市場監管力量相對薄弱。而且,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包括食品安全監管在內的各項市場監管,不同程度有過一段弱化“看得見的手”的時期,有的問題一度積累到十分嚴重的地步。而“僵尸肉”事件對市場監管的最大警示是,既要按照現代社會治理的邏輯,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更要始終把現有監管平臺、監管資源、監管法制、監管隊伍使用好,逐步建立起以政府強制監管為主導,社會參與和企業自律充分發力的食品安全長效機制。
政府簡政放權,決不是對市場撒手不管,而是必須強化對市場主體的事中事后監管。釋放市場活力的同時,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市場監管制度,加強監管,為民眾的市場消費編織起一套放心、高效的安全網,這才是根本目的。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