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7025:2017自正式發(fā)布以來,很多實驗室已經(jīng)開始為換版升級忙開了。那么,新準則對檢測報告有哪些要求呢?
報告中需要包含的信息:
1) 標題(例如“檢測報告”、“校準證書”或“抽樣報告”);
2) 實驗室的名稱和地址;
3) 實施實驗室活動的地點,包括客戶設施、實驗室固定設施以外的地點,或相關的臨時或移動設施;
4) 將報告中所有部分標記為完整報告一部分的唯一性標識,以及表明報告結束的清晰標識;
5) 客戶的名稱和聯(lián)絡信息 ;
6) 所用方法的識別;
7) 物品的描述、明確的標識以及必要時物品的狀態(tài);
8) 檢測或校準物品的接收日期,以及對結果的有效性和應用至關重要的抽樣日期;
9) 實施實驗室活動的日期;
10) 報告的發(fā)布日期;
11) 如與結果的有效性或應用相關時,實驗室或其他機構所用的抽樣計劃和抽樣方法;
12) 結果僅與被檢測、被校準或被抽樣物品有關的聲明;
13) 結果,適當時,帶有測量單位;
14) 對方法的補充、偏離或刪減;
15) 報告批準人的識別;
16) 當結果來自于外部提供者時,清晰標識。
檢測報告需要包含的特殊要求包括:
1) 特定的檢測條件信息,如環(huán)境條件;
2) 相關時,與要求或規(guī)范的符合性聲明;
3) 適用時,在下列情況下,帶有與被測量相同單位的測量不確定度或被測量相對形式的測量不確定度(如百分比):
——測量不確定度與檢測結果的有效性或應用相關時;
——客戶有要求時;
——測量不確定度影響到與規(guī)范限量的符合性時。
4) 適當時,意見和解釋;
5) 特定方法、法定管理機構或客戶要求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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