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上次監督以來認證機構變化情況;
2.內審檔案;
3.管理評審檔案;
4.疫情防控期間,認證機構為確保認證的有效性制定的認證工作實施方案及相關記錄;
5.評審組抽取的認證檔案和人員檔案;
6.認證機構能力分析與評價系統的運行以及認證業務范圍管理相關文件和記錄;
7.國家及地方行政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8.申/投訴情況;
9.CNAS確認審核和專項監督評審中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10.獲證組織發生事故情況(質量、環境、安全、能源)等;
11.認證認可要求轉換的策劃和實施的證據材料(必要時);
12.本年度被抽樣的認證機構分場所的運行有關的文件;
13.認證機構的管理體系文件及評審組為確認受評審方能夠按CNAS認可規范要求有效保持和運行其管理體系所需的其他文件。
評審中開出的不符合項,應按照CNAS-RC01:2018中7.1.5的時限要求完成糾正措施驗證。對于能夠按照CNAS認可規范要求,有效保持和運行其管理體系的認證機構,CNAS將保持其認可資格,否則,將按CNAS-RC02 的相關要求做出處理。
特定情況下,如果認證機構提出不適宜按照上述方式實施例行監督評審,CNAS將通過文件評審的方式來評審機構近期的變更情況、內審和管理評審實施情況以及其他相關信息,從而確定認證機構管理體系與CNAS認可規范的符合性和運行有效性。對于其管理體系符合CNAS認可規范要求并運行有效的機構,CNAS將疫情結束后盡快實施辦公室監督評審。
Q: 增加或變更認可業務范圍評審怎么做?
Q: 復評怎么做?
在此期間,CNAS暫不派出認可評審組實施辦公室評審。對于經評估認可證書有效期的連續性不受影響的復評項目,CNAS將在疫情結束后安排辦公室評審。否則,CNAS將通過文件評審的方式來替代辦公室評審。采用文件評審的方式來替代復評辦公室評審的認證機構應至少向CNAS評審組提供以下電子版文件資料并配合評審組及時完成必要的遠程溝通:
1.認證機構周期內的變化情況;
2.內審檔案;
3.管理評審檔案;
4.疫情防控期間,認證機構為確保認證的有效性制定的認證工作實施方案及相關記錄;
5.認證機構能力分析與評價系統的運行以及認證業務范圍管理相關文件和記錄;
6.評審組抽取的認證檔案和人員檔案;
7.國家及地方行政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8.申/投訴情況;
9.CNAS確認審核和專項監督評審中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10.認證組織事故情況(質量、環境、安全、能源)等;
11.認證認可要求轉換的策劃和實施的證據材料(必要時);
12.本年度被抽樣的認證機構分場所的運行有關的文件;
13.認證機構的管理體系文件及評審組為驗證受評審方的管理體系在整體上持續符合CNAS認可規范要求所需的其他文件。
評審中開出的不符合項,應按照CNAS-RC01:2018中8.5的時限要求完成糾正措施驗證。對于管理體系在整體上持續符合CNAS認可規范要求的認證機構,CNAS將更新其認可資格,否則,將按 CNAS-RC02的相關要求做出處理。
特定情況下,如果認證機構提出不適宜按照上述方式實施復評,CNAS將通過文件評審的方式來評審機構近期的變更情況、內審和管理評審實施情況以及其他相關信息,從而確定認證機構管理體系與CNAS認可規范的符合性和運行有效性。對于其管理體系符合CNAS認可規范要求并運行有效的機構,CNAS將延長其認可證書有效期6個月,并在疫情結束后盡快實施復評活動。
Q: 認證認可要求的轉換評審怎么做?
Q: 認可后的見證評審怎么做?
Q: 認可決定怎么做?
Q: 認證機構信息報送怎么做?
Q: 如何聯系CNAS?
Q: 后續還有哪些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