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記錄應清晰明了,并以便于存取的方式存放和保存在具有防止損壞、變質、丟失的適宜環境的設施中。應規定記錄的保存期。
2.所有記錄應予安全保護和保密。
3.每項檢測或校準的記錄應包含充分的信息,以便在可能時識別不確定度的影響因素,并確保該檢測或校準在盡可能接近原條件的情況下能夠重復。記錄應包括負責抽樣的人員、每項檢測和/或校準的操作人員和結果校核人員的標識。
4.觀察結果、數據和計算應在產生的當時予以記錄,并能按照特定任務分類識別。
5.當記錄中出現錯誤時,每一錯誤應劃改,不可擦涂掉,以免字跡模糊或消失,并將正確值填寫在其旁邊。對記錄的所有改動應有改動人的簽名或簽名縮寫。
信息來源:農業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