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01 《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全文中一共7次提到過最高管理者,本文主要就準則要求討論最高管理者的工作相關要求及相應的任職要求。
1、 最高管理者應有權利決策實驗室的相關政策及解決實驗室所需資源。
2、CNAS認可實驗室最高管理者應建立適宜內部的溝通機制,確保與質量管理體系有關的適宜能有效進行溝通,如:會議溝通、常用的聊天工具(微信、QQ)、電子郵件等方式,其目的是為了確保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3、在準則4.2條款中對最高管理者職務及工作做了相關要求:
①質量方針應由最高管理者授權發布實施。
②最高管理者應提供建立和實施質量管理體系以及持續改進其有效性承若的證據。
③最高管理者應將滿足客戶要求和法定要求的重要性傳達到組織。
④最高管理者應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持續有效性,當策劃和實施管理體系有變更時,確
保使用體系的現行有效。
4、最高管理者應主持和實施管理評審,根據體系文件中的要求,定期對實驗室的質量體系文件、檢測方法、校準活動等進行評審,通過管理評審對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進行評價,對評價結果進行評估,確保相應的變更或改進。
綜上所述,最高管理者的任職應具備:經準則培訓合格,具有組織指揮,溝通協調,團隊管理能力和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