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家食藥監總局不合格通告,太極集團再次提出質疑。11月29日,太極集團發布《關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25家企業29批次藥品不合格通告情況的公告》稱,經省級藥檢部門檢驗,本批次產品檢驗質量合格。太極集團表示,這種靠肉眼來檢驗的標準不完全客觀,主觀色差的可能性很大。目前,太極集團下屬子公司已經將該批次產品召回。
11月25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總局關于庫爾勒龍之源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等25 家企業29批次藥品不合格的通告》。其中,太極集團旗下子公司太極集團重慶中藥二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中藥二廠”)生產的批號為1401003批次的小兒咳喘靈顆粒因性狀不合格上榜。據《衛生部藥品標準》第四冊規定,該批次產品標準規定為” 黃棕色顆粒”,但檢驗結果為”黃棕色和深棕色混合顆粒”。
太極集團解釋稱,由于中成藥生產其實就是農副產品加工,中藥材原料每年都會因為氣候不同出現藥材質量的差異,導致中成藥顏色的細微差異,太極集團認為,這種靠肉眼來檢驗的標準是不完全客觀的。
針對太極集團認為依靠肉眼檢驗標準不完全客觀一事,國家食藥監總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產品檢測過程中樣品抽樣、樣品處理、樣品檢測以及最后的檢測結果出來都是嚴格依據《衛生部藥品標準》中藥成方制劑第四冊及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補充批件(批件號:渝B200600016)進行的。
北京鼎臣醫藥管理咨詢中心負責人史立臣表示,國家食藥監總局在檢測產品時會更加慎重。“藥品申報的流程非常嚴格,原材料的產地相對穩定,即便是在生產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導致出現某些情況發生,也會在申請批文中做出相應備案。”
這并非太極集團首次登黑榜。2012年7月,太極集團旗下四川南充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清熱解毒口服液(每支裝10ml)因PH值被指“不合格”,隨后太極集團在召回產品的同時表示,該產品符合相關標準,抽檢的產品因已臨近效期,可能與流通環節運輸儲存中的溫差大有關,造成上述批次產品PH值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