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批準氧化鋅及其納米形式作為化妝品成分
2016-06-20
作者:
瀏覽數:942
2016年4月21日,歐盟委員會公布一份委員會法規(EU)2016/621,修訂第1223/2009號法規附件六。一項有關氧化鋅及其納米形式的條款被納入附件六。
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SCCS)研究并得出結論,非納米氧化鋅和納米氧化鋅具有特定的特征,作為一種紫外線過濾成分在皮膚使用后濃度達到25%,并不會對人類構成風險。然而,上述情況并不包括噴霧產品中使用的納米氧化鋅。
歐盟委員會已經采納了SCCS的意見,將這兩個條款規定納入附件六中。為了被用作一種紫外線過濾成分,納米氧化鋅被要求履行一系列標準,包括顆粒尺寸、純度、溶解度等;用戶使用非納米氧化鋅和納米氧化鋅時都應該注意不要將其吸入肺部。
法規已從2016年5月12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