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發布《食品等的標示標準》全部改正告示
20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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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4日,據韓媒報道,韓國食品和藥品安全部(MFDS)于13日發布了《食品等的標示標準》全部改正告示,該告示將于2018年正式實施。告示的主要內容有:
a.信息標示面標示事項以表格或段落形式標示;
b.擴大、統一標示事項字號;
c.修改營養成分的標示單位、使用標準圖案;d.修改告示分類體系等。
修改后,食品等相關標示事項在信息標示面將以表格或分段形式標示,以便消費者確認產品相關信息。
以往原材料名、企業名稱及所在地、保質期等各類信息字號不一,消費者難以識別,修改后所有標示事項字號將擴大、統一為10磅以上。
營養成分名稱的標示順序由熱量、碳水化合物等能量來源順序,改為按消費者關注度較高的熱量、鈉等順序標記。
以往各產品所標示的1次提供量不同,修改后將以一個包裝的總內容量(凈含量)為標準進行營養成分標示,并統一使用標準圖案。
另外,告示分類體系由目的、定義、標示對象等條款的羅列方式改為分成總則、通用標示標準、個別標示標準,以往分散的各食品的標示事項匯總為各食品類型的,便于營業者確認需標示事項、不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