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江蘇省質監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運動頭盔的合格率,讓眾多媒體一片嘩然:江蘇省質監局委托江蘇省特種防護產品質檢中心對運動頭盔產品開展監督抽查,檢驗結果表明,120批次樣品中,僅有24批合格,合格率為20.0%。尤其令人吃驚的是,兒童佩戴的小號運動頭盔合格率為零。
本該在運動時保護安全的頭盔,戴上后非但沒有安全保障,甚至會造成二次傷害。
江蘇省特種防護產品質檢中心主任陸冰說,此次運動頭盔監督抽查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部分產品的佩戴裝置穩定性、佩戴裝置強度性能、吸收碰撞能量性能等質量安全指標達不到標準要求。其中,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合格率為41.7%,佩戴裝置強度性能合格率為50.8%,佩戴裝置穩定性合格率為82.5%。部分運動頭盔產品存在很大的質量安全隱患,在運動過程中意外摔倒時,頭盔不能有效保護好頭部,甚至還會造成二次傷害,嚴重影響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目前,我國運動頭盔生產企業數量較多的省份有廣東、浙江、北京、河南、山東等地,約占全國運動頭盔生產企業的80%。陸冰介紹說,此次運動頭盔監督抽查,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合格率為41.7%。共有70批次不合格,其中高溫預處理有32批次不合格,低溫預處理有38批次不合格,浸水預處理有46批次不合格。說明大部分運動頭盔生產廠家忽視了產品在不同環境下的吸收碰撞性能的要求,沒有注重質量安全,設計風險意識不強。產品中采用了吸收碰撞能量較差的適體墊層和殼體,在經受6小時的預處理后,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大大降低。目前,運動頭盔適體墊層采用的大多為EPS、EPP等聚合物泡沫塑料,由于其容易造型,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較好,被廣泛應用到運動頭盔的制造中。EPS材質是一種抗高沖擊性材料,具有抗震緩沖作用,且質量較輕。EPP材質雖然具有很好的抗沖擊緩沖作用,但其吸收碰量的能力遠低于EPS材質。運動頭盔生產廠家在設計頭盔時對聚合物泡沫塑料的密度和厚度控制不嚴,會造成其吸收碰撞能量的性能降低,且無法滿足極端環境下的撞擊,給佩戴者帶來較大的安全隱患。
運動頭盔佩戴裝置強度性能是衡量佩戴者在發生意外時,運動頭盔是否能避免給頭部造成二次碰撞的重要指標。此次運動頭盔監督抽查,佩戴裝置強度性能合格率為50.8%。共有59批次的運動頭盔佩戴裝置強度性能不合格。其動態伸長量主要集中分布在25~45mm區間,靜態伸長量主要集中分布在5~25mm區間,另有11批次的運動頭盔在試驗過程中發生連接件脫落或系帶松脫的現象。經分析,其原因是運動頭盔生產設計過程中企業未考慮到系帶的彈性、連接件的強度、連接扣的承載力等因素,采用的材料由于其彈性較大,塑料連接件的強度較低,系帶與系帶扣的系緊力較小,在經受一定的作用力后,由于動態伸長量偏大,系帶彈性回復性較好,佩戴者頭部會造成二次碰撞。甚至會出現連接件斷裂,系帶扣松脫,頭盔從佩戴者的頭部飛出,失去防護效果。
運動頭盔佩戴裝置穩定性是反映佩戴者在遭遇鉤拉、后腦勺著地等情況下能否繼續保持覆蓋頭部,頭盔不飛出的重要指標。配戴裝置的穩定性取決于頭盔的尺寸外型、系帶與殼體形成的三角區域及卡口調節設計的合理性。此次運動頭盔監督抽查,佩戴裝置強度性能合格率為82.5%,共有21批次的運動頭盔穩定性不合格,頭盔容易從頭模上脫落。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因為運動頭盔生產廠家沒有按照人體頭型進行頭盔的設計,系帶與殼體的連接處設計不合理,卡扣調節長度短,導致運動頭盔不能穩固佩戴在頭部。
為此,江蘇質監局發布消費提示:消費者應該選擇正規廠家生產的、有標識等證明的產品,而且要標明生產廠家、地址、電話、規格、功能等信息。購買運動頭盔產品時應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合適的大小和款式,盡量選擇適體墊層為高密度泡沫塑料的運動頭盔,防止遇到意外時吸收撞擊能量效果差,起不到防護效果。同時,應注意選擇重量較輕的運動頭盔,減輕頭部負擔,并選擇透氣性較好的運動頭盔。若佩戴的運動頭盔在使用過程中已經發生過碰撞摔裂或出現細微的裂縫,均應該及時更換。運動頭盔使用完畢,應放置于陰涼通風處,避免高溫或陽光長時間照射。佩戴運動頭盔時,應系好系帶,防止頭部受到碰撞后頭盔輕易彈飛,失去保護作用。運動頭盔上的通風孔越大越多,圍繞在頭部的氣流也就越大,但頭部暴露的也越多,其防護系數也會相應的降低。運動頭盔應每隔3年更換一次,因為即使其沒有經受碰撞,但是陽光暴曬和汗液侵蝕會使得頭盔和一些配件老化,從而減弱安全系數,失去保護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