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一年,各種與生活息息相關的安全事件牽動著中國民眾神經,比如校園“毒跑道”、飲用水污染等事件引發民眾質疑相關檢測,而汽車排放標準、食品安全標準等則部分存在以低充高、弄虛作假的問題。
全國政協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法學專家周漢民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對第三方檢測、評價機構的監管必須強化,包括設立專門監管小組、建立責任追查制度、建立公眾評價系統和淘汰機制、完善相應法律法規。
中國正在著力轉變政府職能,實行簡政放權,大量原本由政府職能部門承擔的安全檢測和評價工作,已轉由社會第三方機構承擔。
周漢民說,這種轉變有利于提高公開公正的社會管理制度設計,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起到助益作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實際操作中,第三方機構認證資格的后續監管往往僅由行業協會承擔,明顯力度不夠;分包亂象突出導致第三方檢測和評價流程不規范,而受利益驅動的一些第三方檢測機構甚至為拉攏合作企業而故意出具虛假合格報告。
周漢民認為,目前中國對第三方的監督管理處罰主要依靠部門規章中少數不痛不癢的規定,沒有形成健全的制度約束,管理體制也不夠完善。
他建議,要加強消費者保護協會和紀委之間的聯動,一旦發現檢測、評價中出現腐敗問題,紀委可以第一時間介入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