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環保部發布了《2015年中國機動車污染防治年報》,公布2014年全國機動車污染排放狀況。年報顯示,我國已連續六年成為世界機動車產銷第一大國,機動車污染已成為我國空氣污染的重要來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學煙霧污染的重要原因,機動車污染防治的緊迫性日益凸顯。
環境保護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長汪鍵介紹說,我國機動車保有量仍持續增長。2014年,全國汽車產、銷量分別達到2372.3萬輛和2349.2萬輛。按排放標準分類,達到國Ⅳ及以上標準的汽車占汽車總保有量的22.7%,國Ⅲ標準的汽車占52.5%,國Ⅱ標準的汽車占10.4%,國Ⅰ標準的汽車占10.6%,其余3.8%的汽車還達不到國Ⅰ標準。按環保標志分類,“綠標車”占93.2%,高排放的“黃標車”仍占6.8%。
汪鍵說,監測表明,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快速增加,我國城市空氣開始呈現出煤煙和機動車尾氣復合污染的特點,直接影響群眾健康。2014年,全國機動車排放污染物4547.3萬噸,比2013年削減0.5%,其中氮氧化物(NOx)627.8萬噸,顆粒物(PM)57.4萬噸,碳氫化合物(HC)428.4萬噸,一氧化碳(CO)3433.7萬噸。汽車是污染物總量的主要貢獻者,其排放的NOx和PM超過90%,HC和CO超過80%。按車型分類,全國貨車排放的NOx和PM明顯高于客車,其中重型貨車是主要貢獻者;而客車CO和HC排放量則明顯高于貨車。按燃料分類,全國柴油車排放的 NOx接近汽車排放總量的70%,PM超過90%;而汽油車CO和HC排放量則較高,超過排放總量的70%。按排放標準分類,占汽車保有量3.8%的國I 前標準汽車,其排放的四種主要污染物占排放總量的30.0%以上;而占保有量75.2%的國Ⅲ及以上標準汽車,其排放量還不到排放總量的40.0%。按環保標志分類,僅占汽車保有量6.8%的“黃標車”卻排放了45.4%的NOx、74.6%的PM、47.4%的CO和49.1%的HC。
為嚴格控制機動車污染,環保部近日特將我國兩項機動車標準的實施日期提前。
根據油品升級進程,將分區域實施《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五階段)》(GB18352.5-2013)和《車用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發動機與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Ⅲ、Ⅳ、Ⅴ階段)》(GB17691-2005)中第五階段排放標準(以下簡稱國五標準)。(一)東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廣東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輕型柴油客車、重型柴油車(僅公交、環衛、郵政用途),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二)全國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重型柴油車(客車和公交、環衛、郵政用途),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三)全國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重型柴油車,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四)全國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柴油車,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
分布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三、四階段)》(GB20891-2014)(以下簡稱《非道路標準》)。(一)自2015年10月1日起,所有制造和銷售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其排氣污染物排放必須符合本標準第三階段要求。(二)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制造、進口和銷售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裝用不符合《非道路標準》第三階段要求的柴油機(農用機械除外)。(三)自2016年12月1日起,所有制造、進口和銷售的農用機械不得裝用不符合《非道路標準》第三階段要求的柴油機。
根據最新頒布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我國的在用機動車污染監測體系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由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定期對在用機動車進行排放檢驗;二是環保主管部門對停放地、維修地和道路上機動車進行監督抽測。目前,檢驗機構檢驗體系已比較成熟,雖然有眾多數據造假新聞爆出,但各地已紛紛加強監管,如山東省正式啟動機動車排放云檢測,由傳統黃綠標志管理轉向數據管理。環保主管部門的抽查工作也在加強,多地區購買了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