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我國環境監測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確立了行動綱領。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具有鮮明的技術性要求,只有全面夯實技術基礎,才能將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全國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的主要目標落到實處。
一、全面設點,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蘊含著對監測點位、內容、指標設計的科學性要求。
環境監測是環境管理的基石、耳目和哨兵。目前,我國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還存在范圍和要素覆蓋不全的問題,與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的環境管理技術支撐需求不相適應。《方案》提出了“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網絡”的要求,從技術層面做好落實,主要應該把握以下3點:
一是全面優化監測點位。堅持長期固定點位與動態調整點位相結合,在保證監測數據連續、可比的基礎上,保證點位布設與環境形勢和環境管理需求變化相同步。在空氣、地表水監測點位的覆蓋范圍上,向區縣級行政區域延伸,人口密集、污染較重的縣域優先布點。功能上全面滿足環境質量評價、考核、預警要求,特別是滿足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等要求。
二是合理拓展工作內容。開展土壤環境質量例行監測,重點關注重金屬污染防治區域、污染場地及周邊地區、菜籃子基地等土壤污染風險,掌握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總體情況。在重點地區和主要城市開展大氣污染物源解析和源清單編制的常態化工作,推進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監測。
三是科學設定監測指標。采用普測與選測相結合的方式,在重點地區開展人體感官指標、生物指標和對人體健康影響突出指標的監測。例如在城市水體中增加色度、嗅味指標,在重點流域開展水生生物群落監測、魚類生長觀測和生物毒性監測,強化重點行業工業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汞等重金屬、總氮總磷、有毒有害物質監測與研究等。
二、全國聯網,實現生態環境監測信息集成共享,體現了應用現代信息技術提升效能的內在要求。
我國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還存在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的問題。當前,以大數據、云計算、互聯網+為代表的現代化信息技術應用日益廣泛,也將推動環境監測工作模式和手段的根本性變革。主要應抓好以下3點:
一是推進全國環境監測數據聯網和共享。按照統一的數據傳輸方法和統一的數據標準,將縣、市、省、國家各級環境監測機構獲取的各類環境監測數據逐級聯網。繼續加大環境監測信息的公開力度,擴展數據公開范圍,加強監測數據的共享,建設環境監測數據信息發布與共享服務平臺,實現環境監測數據的公開發布,提供相應的共享服務,提高環境監測的公共服務能力。
二是提升監測業務流程的信息化水平。推進國家環境監測網大數據平臺建設,深化環境監測數據挖掘和可視化應用,能夠實時監控監測采樣、邏輯辨別數據質量、分析處理海量數據、自動生成監測報告、實時發布相關信息、有效滿足數據共享的大數據平臺,實現環境數據標準化,業務管理一體化,污染源監控可視化,監測報告智能化,提高決策支撐水平。
三是深化監測數據資源開發與應用。制修訂各要素環境質量評價方法,建立多因子、多要素的環境質量綜合評價體系,研究重點區域和流域的環境承載力評價與分析。圍繞區域和流域的熱點環境問題,加強環境質量與污染源關聯分析和原因分析,建立環境質量與污染排放、社會經濟、自然資源等影響因素相關分析的模型方法,研究環境質量變化驅動機制,判斷環境質量發展趨勢,預測潛在環境質量風險。
三、自動預警,科學引導環境管理與風險防范,強化了對環境監測的技術先導性要求。
自動預警概念的提出,目的在于扭轉一段時期以來環保工作被動、事后、補救的局面,逐步走向主動、事前和預防。因此,必須下大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進環境質量預報預警常態化。完善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重點區域、直轄市和省會城市空氣質量預報預警系統,形成“國家、區域、省級、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業務體系。編制全國大氣排放數值預報模式源清單,推進規范化空氣質量數值預報國家模型研發與業務化應用,為逐步開展污染源追蹤與環境治理效果評價奠定基礎。
二是提升企業污染排放監控技術水平。構建全國重點排污單位監測數據傳輸網絡和預警系統,建立排污單位監測數據與管理信息傳輸與交換機制,實現重點排污單位監測數據和管理信息的全國聯網,建成污染源監測國家綜合管理與分析預警平臺,形成排污單位監測大數據管理與分析能力,實現污染自動預警、超排告警以及追蹤定位。
三是強化環境風險監測評估與預警。結合污染源分布和流域水質風險,研究建立水質預測預警模型,開展水質變化趨勢預測和風險預警。建立土壤環境質量風險評價指標體系,開發土壤環境質量風險識別系統,判別重點土壤環境質量風險區和主要污染指標,開展有針對性的特征污染物監測,防控土壤環境質量風險。完善環境風險源數據庫和專家庫,研究建立環境監測應急監測技術與決策支持系統。
四、依法追責,建立生態環境監測與監管聯動機制,彰顯了環境監測技術與環保核心業務相融合的理念。
依法追責是《方案》的一個亮點,旨在強化環境監測結果的應用,推動解決監測與監管結合不緊、監測數據質量有待提高的問題,以提升環境監測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一是確保監測數據真實可靠。按照統一標準、分級管理的要求,國家制定統一的環境監測技術標準,保證各級各類環境監測活動在統一的規則下進行。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國家環境監測網質量管理由國家負責,地方監測網質量管理由地方負責。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將研究建立國家環境監測網質量控制體系,通過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等標準化技術文件,對國家監測任務的各個環節和工作機構加以規范。制定國家網監測數據造假判定技術規則,加強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核查,嚴厲打擊數據造假。
二是信息生產貼近需求。堅持為環境管理服務的宗旨,主動瞄準大氣、水體、土壤污染防治和環境監管執法等環保核心業務需求,持續優化監測業務體系設計。將環境監測點位布設、指標設計、數據綜合分析與環境質量考核、評估、預警緊密掛鉤,加強環境監測需求與供給間的協調、反饋,不斷提升環境監測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是監測執法協同聯動。建立監測與監管聯動的“測管協同”機制,根據監察執法需要,加強對重點排污企業的執法性監督監測。各級環境監測機構及時向同級環境監察部門通報監測結果;各級環境監察部門依托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數據開展執法監管,及時向同級監測部門通報執法檢查計劃并聯合開展執法檢查與監測,實現污染源同步監督監測與監察執法。
作者系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站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