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14日透露的一起案件顯示,上海柚子郎實業有限公司通過偽造《衛生證書》向錦江麥德龍現購自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麥德龍”公司)供應食品,范圍涉及麥德龍公司在中國大陸地區近80家超市門店。
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表示,正聯合相關部門繼續跟進調查,并舉一反三,嚴格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假冒《衛生證書》的行為,督促超市和供應商承擔起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回應社會關切,維護廣大消費者的權益。
據悉,上海閔行區法院已對這起偽造國家機關證件案作出判決,涉案的許某等三人被判處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處緩刑到三年有期徒刑不等。該起案件是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簡稱上海國檢局)根據舉報,會同警方共同偵破的。
據了解,相關部門僅從麥德龍公司2年法定存檔期的檔案資料中就提取到2000余張涉嫌偽造的《衛生證書》,麥德龍公司在中國大陸地區近80家超市門店均涉及其中,時間之長、范圍之廣、數量之多令人員震驚。
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告訴記者,實際上,在大型超市查獲假證已不是第一次了,對于此類情況,業內人士稱早已見怪不怪了,且進口高端食品類商品是重災區,假證更為突出。此次查獲的重大案例進一步揭開了大型超市假證利益鏈條的內幕。
按規定,每一批進口食品經檢驗檢疫合格后都會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一份《衛生證書》或《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該兩種文書是進口食品的合格證明文件。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但是,許某的假證又是如何通過麥德龍公司這個世界500強企業的層層核查呢?麥德龍公司引以為豪的“麥咨達可追溯系統”以及“我們全程記錄食品從‘田頭到市場’的一路歷程,確保食品安全,讓你放心購買”的承諾為何會在許某等人面前全部無效呢?
許某等人落網后,檢警執法人員經對從麥德龍公司提取的涉假《衛生證書》進行了簡單辯認發現,部分假冒《衛生證書》存在假證簽發日期早于假證上標注的食品生產日期或是假證簽發日期早于假證上標注的食品檢驗日期這種違背一般常識的現象。不僅如此,不少假冒《衛生證書》上標注的數據內容自相矛盾,前后沖突。比如在一份假冒《衛生證書》上,同一批商品出現11500千克和11640千克兩個不同重量、同一批商品出現950箱和1400箱兩個不同數值,這些都是能一眼看出的破綻。
執法人員還發現不少假冒《衛生證書》存在多證一號的現象,即簽證日期、收貨人名稱、貨物品名數量、生產日期等內容不相同的多份假冒《衛生證書》所使用的證書編號卻是一個。
在調查中,執法人員了解到麥德龍公司有著嚴格而先進的內部管理制度,其全球聯網的內部電子管理系統中不僅設有商品名稱、商品條碼等欄目,還特別設有進口食品《衛生證書》編號一欄,但此案中所涉及的食品衛生證書編號一欄在麥德龍公司的電子系統中卻全部顯示空白。
據其操作人員稱,這一欄目從來沒有錄入過。執法人員還發現,某公司向麥德龍公司供貨時,未隨貨提供《衛生證書》,僅憑一紙“承諾書”貨物就可堂而皇之順利進入。該公司門店一名擔任質檢收貨的員工告訴執法人員,這種做法得到了麥德龍公司管理層的默認。據知,對于無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的食品,麥德龍公司會要求供應商供貨時同步提交一份書面《承諾書》,承諾其供應的食品如因無檢驗檢疫手續而產生的后果將由供應商承擔。
檢驗檢疫部門說,從上面的案例分析可以看出,一些超市為了利益最大化,除一部分貨物由有合法資質的供貨商供應外,還有一部分來路不明、自行采購的同類產品,卻偷偷套用前者合法供貨商的資質,這種現象帶有一定的普遍性,甚至有的超市和不法供應商勾結,用國產甚至廉價的產品冒充進口貨進行銷售,謀取暴利。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對進口食品需求的不斷增加,如何確保進口食品的質量安全就顯得越來越重要,這就對市場供銷渠道的規范化、法治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什么假證履禁不止?為什么連全球知名的大企業也對假證視而不見?目前市場上的進口高檔食品到底還安全不安全?
截至發稿之日,麥德龍公司還沒有提交涉案食品的經營臺帳,以配合執法機關對涉及假證的食品是否存在食用安全風險做進一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