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編制了《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過程檢查指南》監督管理推薦標準。
標準從企業生產過程中生產許可資質和食品標簽、原輔材料查驗、工藝流程質量控制、微生物和污染物控制、產品檢驗和檢驗能力、產品追溯和信息查詢六個環節為監督檢查內容,每個環節分別在檢查項目、檢查要求、判定依據、評分標準四個方面給出具體規定。
標準規定以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過程關鍵控制點為檢查項目,以檢查項目為應得分值,實際檢查的符合情況為實得分數,計算綜合評價分數,以此為依據,確定下一步對企業的檢查頻次、管理重點等監管措施。在對企業臺賬、記錄等查驗的基礎上增設對原料、半成品進行理化檢驗,對生產環境、食品接觸表面、生產操作人員進行微生物檢驗,在考核企業檢驗能力方面,實施了盲樣檢驗。同時,為完善監管檔案記載和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的材料,標準還設置《監督檢查記錄表》《生產過程監督檢查意見書》、檢驗報告等監督檢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