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預包裝飲用水的要求也越來越高,早已不再滿足于“解渴”這個最基本的需求。各種“概念水”也應運而出。除了去年剛推出的富氧水,還有市民較熟悉的礦物質水、堿性水、山泉水、天然水、活性水等。頂上各種頭銜后,有些飲用水就變成了“水中貴族”。舉例來說,某品牌450毫升裝的富氧水每瓶售價要3元,而該品牌596毫升裝的天然礦泉水售價只有1.5元,596毫升裝的純凈水售價更低至1.2元。那么,這些名目繁多的飲用水是否越貴越好呢?筆者將以國家標準為依據列舉幾類常見的飲用水并對其進行分析。
1 飲用天然礦泉水
現行國標為GB 8537-2008《飲用天然礦泉水》,標準定義其為“從地下深處自然涌出或經鉆井采集,含有一定量的礦物質、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通常情況下,其化學成分、流量、水溫等動態指標在天然周期波動范圍內相對穩定”。超市售賣的礦泉水有各種品牌,價格也從2元到20元不等。那么,是否貴的就好呢?當然不是。首先礦泉水需含有一定量的礦物質和微量元素。國標規定鋰、鍶、鋅、碘化物、偏硅酸、硒、游離二氧化碳、溶解性總固體這8項為礦泉水的特征界限指標,符合一項或一項以上才可作為礦泉水。我國的礦泉水一般含偏硅酸和一些K、Ca、Na、Mg等宏量離子,只要符合飲用礦泉水國標要求的礦泉水就是合格的礦泉水,品牌、水源地的差異并不會造成礦泉水的質量差異。當然,如果你“有錢、任性”那就另當別論。
礦泉水因為本身特性富含礦物質,是可以作為日常飲用水長期飲用的,但它們并不適宜用來沖調嬰兒配方奶粉,因為可能造成沖調奶中礦物質含量偏高,影響嬰兒體內微量元素的原有平衡。
2 飲用純凈水
現行國標GB17323-1998《瓶裝飲用純凈水》規定這類水是以“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水為水源,采用蒸餾法、去離子法或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及其他適當的水凈化工藝制得,密封于容器中,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飲用的水”。純凈水的主要特點是純凈、衛生、無雜質;也不含任何營養元素。美國2008年頒布的FDA瓶裝飲用水質量標準(標準號:21CFR165.110(b)),定義其為“可用于人體飲用的,封存于瓶中的,不含添加成分的(除含有適量安全抗菌成分)的飲用水”。所以“歐美國家不喝純凈水”的傳言是不對的。
從人體飲食的長期平衡來看,筆者建議純凈水和燒開的自來水(白開水)或者礦泉水換著喝。
3 礦物質水
這類飲用水沒有相關國家標準,由企業自行制定產品標準。是以城市自來水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水源為原料,再經過純浄化加工,添加礦物質,殺菌處理后灌裝而成。
礦物質水是在純凈水中補充了某些人體所需的礦物質,一般為鉀、鎂離子。因為易生產,可以用城市自來水加工,因此價格比較低廉,迎合了很大部分人群的需求。世界衛生組織在其所發布的《飲用水中的營養素》(Nutrients in Drinking Water)文件中,鼓勵在飲用水中保有天然存在的礦物質,或是有目的地額外添加一些礦物質成分,使得消費者可以利用飲水的機會多攝入一些必須的礦物質。
4 瓶裝飲用天然凈水
廣東省的現行標準為地方標準DB44/116-2000《瓶裝飲用天然凈水》,是指“以天然水為原料,采用過濾、臭氧、紫外線殺菌等物理方法祛除了微生物和其他有害成分,保留了對人體有益的礦物質和微量元素,不含任何添加物,密封于容器中可直接飲用的水” (天然水是指源于地下架構的泉水、井水和未受污染的地表水)。
這類水沒有使用絮凝劑、漂白粉、氯氣等化學物質處理,pH和電導率為其界限指標。因保留了其固有的微量元素,可作為飲用水長期飲用。
5 飲用天然山泉水
廣東省的現行標準為地方標準DBS44/ 001-2011《飲用天然山泉水》,是指“山體自然涌出、滲流形成,非江水、湖泊(山上湖泊除外)及公共供水系統的水源,僅經適當過慮和消毒滅菌等工藝處理,保留原水源中一定含量礦物質和微量元素且不添加任何化學物,密封于包裝容器中可供直接飲用的水”。
這類水和天然凈水的區別是,天然凈水可以用井水、地表水、泉水作為水源,而山泉水只能是山體自然流出的水源。因其保留了水源中一定量的礦物質和微量元素,可作為飲用水長期飲用。
6 瓶裝飲用天然水
現行標準為浙江地方標準DB33/383-2005《瓶裝飲用天然水》,是指“以地表水或地下水(主要包括井水、泉水、山澗水、深層水庫水為原水,僅經過必要的過濾,臭氧處理或其他消毒處理,不含任何化學添加物的水”。
從水源來說,天然水就是天然凈水和天然山泉水的混合體。
7 堿性水
無現行國標,一般為企業自定產品標準。
堿性水一般PH大于7,通常介于7.5~8.5之間。很多商家在售賣堿性飲用水時都宣稱其有預防和輔助治療疾病的作用,稱“只有喝弱堿性的水才好,喝弱酸性水的有害”,這是沒有科學依據的。這類水可以喝,但就當做普通的水來看待就好。
8 富氧水、活性水
也沒有現行國標,一般為企業自定產品標準。
這類水很多在標簽上有一些引導性詞語,號稱對人體有益。目前市場上所銷售的宣稱對人體有特殊功效的“功能水”大都是炒作,是“概念水”。水就是水,沒必要把它神話。
參考文獻:
美國FDA瓶裝飲用水質量標準(標準號:21CFR165.110(b))(美國2008年頒布,FDA:即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美國FDA是國際醫療審核權威機構,由美國國會即聯邦政府授權,專門從事食品與藥品管理的最高執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