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質量監督檢驗站始建于1987年,于2003年獲得CNAS實驗室認可。2013年7月,CNAS專項監督評審中共發現15個不符合項,主要包括:超認可能力范圍頒發帶CNAS認可標識檢測報告;未按照檢測方法標準規定進行檢測;部分設備和設施不滿足檢測方法標準的要求等。CNAS暫停了該實驗室認可資格及部分檢測項目,要求實驗室在規定期限內予以整改。該實驗室在整改期限到期后,仍有3項未整改,2項已整改但尚不符合要求;暫停認可資格期間其母體組織的網站繼續宣傳該實驗室獲CNAS認可。上述不符合項中,涉及違反認可規則的嚴重不符合項2個,據此CNAS撤銷其全部領域的認可資格。
通過現場抽樣核實,該實驗室存在的嚴重不符合有:
1.2.1超認可能力范圍頒發帶CNAS認可標識檢測報告
實驗室出具了1份編號為No.××××R069的車用壓縮天然氣檢驗報告,檢測高位發熱量、總硫、硫化氫、二氧化碳、氧氣5個項目,其中總硫的檢測結果為6mg/m3,硫化氫的檢測結果為1mg/m3,此2項檢測項目未獲CNAS認可,報告中也未對此2個項目未獲CNAS認可的情況做出說明。報告上使用了CNAS認可標識。評審進一步核查該報告的檢測原始記錄,未發現這2個項目的檢測記錄,實驗室解釋未能保留這2個項目的檢測數據。上述問題也出現在編號為No.××××R030和No.××××R070號的2份檢驗報告中。
1)不符合事實1.2.1:依據CNAS-R01: 2010《認可標識和認可狀態聲明管理規則》中5.3.3.6規定:“實驗室或檢查機構簽發的帶認可標識的報告或證書中包含部分非認可項目時,應清晰標明此項目不在認可范圍內。” 該實驗室出具的帶CNAS標識檢驗報告中,給出了未獲認可的總硫和硫化氫檢測結果,報告中未標明未獲CNAS認可項目,超范圍使用了CNAS認可標識,違反了CNAS-R01:2010中5.3.3.6相關要求。
2)不符合事實1.2.2:CNAS-CL01: 2006《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中5.4.1規定:“實驗室應使用適合的方法和程序進行所有檢測和/或校準,包括被檢測和/或校準物品的抽樣、處理、運輸、存儲和準備,適當時,還應包括測量不確定度的評定和分析檢測和/或校準數據的統計技術”。檢測標準要求,檢測樣品應有平行檢測數據,樣品檢測的氣相色譜圖中應有相關更重組分的色譜峰圖,而各組分相加總含量應與標準要求的100%一致。該實驗室未按照檢測標準規定的程序以及規定的允許偏移和精密度要求實施檢測,違反了CNAS-CL01: 2006中5.4.1要求和GB/T 13610-2003要求。
處理依據:
1)CNAS-R01: 2010《認可標識和認可狀態聲明管理規則》中9.2規定:“CNAS將根據獲準認可的機構誤用或濫用徽標、標識、認可證書以及誤導宣傳認可狀態的情節輕重做出處理,包括:警告、暫停、撤銷或提起法律訴訟”。
2)CNAS-R01: 2011《實驗室認可規則》(2011年3月1日實施)中11.1.1規定:“獲準認可實驗室不能持續地符合CNAS的認可條件和要求,CNAS可以暫停實驗室部分或全部認可范圍”
處理結果:暫停實驗室認可資格。
暫停期間實驗室針對評審發現的不符合采取了糾正和糾正措施,于2013年11月底提交了專項監督整改報告資料和恢復認可資格的申請。評審組長文審發現,整改材料不夠充分。實驗室于2013年12月2日和4日又提交了兩次補充材料,包括部分不符合項對應的原因分析及糾正措施資料。
2013年12月7日,評審組對該實驗室進行恢復認可資格現場驗證。現場驗證發現,15個不符合項中有6項仍未完成整改,且存在超范圍宣傳等問題,具體情況為:
1)暫停到期時,該實驗室對專項監督報告中3、4.7、5和6的不符合尚未整改,編號4.3和4.5項的不符合項報告雖已整改但仍未符合要求,違反了CNAS-RL01: 2011《實驗室認可規則》(2011年3月1日實施)中11.3 a)的規定,當被暫停認可資格的獲準認可實驗室超出暫停期仍不能恢復認可時,CNAS應撤銷其認可資格。
2)在暫停認可資格期間,實驗室母體組織的網站上繼續宣傳實驗室獲CNAS認可,違反了CNAS-R01: 2010《認可標識和認可狀態聲明管理規則》中5.3.1.7的規定,被暫停或縮小認可資格的機構在被暫停或縮小的范圍內,應立即停止任何關于獲CNAS認可的宣傳,并應立即停止在證書、報告、文件、宣傳品上繼續使用認可標識。
根據CNAS-RL01: 2011《實驗室認可規則》(2011年3月1日實施)中11.3規定,在下列情況下,CNAS應撤銷認可,例如,a)被暫停認可的獲準認可實驗室超過暫停期仍不能恢復認可…...c)獲準認可實驗室不能履行CNAS規則規定的義務。撤銷了該實驗室全部認可資格。
案例2
天津×××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建筑消防設施、建筑電氣消防安全領域的檢查,以及建筑消防設施、電氣裝置消防安全項目的檢測。該實驗室于2008年初次獲得CNAS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認可,2013年9月,專項監督評審共發現11個不符合項,包括:編造檢測原始記錄;認可標識的使用不規范;未在檢測過程當時填寫原始記錄;原始記錄缺少關鍵信息;個別檢測人員對檢測方法了解不足;檢查工作沒有按標準要求進行;對檢查人員的監督不足;個別作業指導書缺少樣品處置等重要內容等。其中涉及違反認可規則的嚴重不符合1個,據此CNAS撤銷了該實驗室認可資格。
通過現場抽樣核實,該實驗室存在編造檢測原始記錄的嚴重不符合。
專項監督評審組安排該實驗室進行電檢的現場見證檢測項目,任務編號為××××-2013(電檢),實驗室工作人員現場僅記錄了“配電室受總柜” “配電間值班室配電箱” “前廳右側配電箱”相關數據。但在檢測結束回辦公室后,經過整理臆造了 “照明裝置” “室內低壓配電線路”等相關現場檢測信息和實測數據。
不符合事實:CNAS-RL01: 2011《實驗室認可規則》中11.2.2.12規定“獲準認可實驗室的權利和義務中指出:實驗室有義務做到公正誠實,不弄虛作假,不從事任何有損CNAS聲譽的活動”。該實驗室在現場試驗時編造原始記錄,違背了公正誠實、不弄虛作假的要求。
案例3
嘉興××校準實驗室成立于2012年,屬獨立法人的民營實驗室,2013年12月獲得實驗室認可資質。2014年7月專項監督評審共發現3個不符合項,包括:隨意編造CNAS認可證書格式與內容;超認可范圍使用認可狀態聲明;管理體系文件不完善。其中屬于嚴重違反認可規則的不符合項2個,據此CNAS撤銷了該實驗室認可資格。
通過現場抽樣核實,該實驗室存在的嚴重不符合有:
3.2.1隨意編造CNAS認可證書格式與內容
CNAS頒發的認可證書附件中僅有3個參數的校準能力。實驗室為了承接更多校準任務,以電子郵件形式向客戶提供了偽造的CNAS認可證書附件,將校準能力編造至29個參數。編造的證書附件相關信息,如附件格式、認可項目及描述、字體等,均與CNAS發布的正版證書附件存在細微差別,不完全一致。
3.2.2超認可范圍使用認可狀態聲明
實驗室出具的洛氏硬度計校準證書(證書編號××-2014050××××)和電子萬能試驗機校準證書(證書編號××-21405××××),該兩項校準項目不在認可能力范圍內,但相關校準證書使用了認可狀態聲明。
1)不符合事實3.2.1:CNAS-R01: 2010《認可標識和認可狀態聲明管理規則》中8.3規定:“獲準認可的機構向客戶展示的認可證書應在認可證書有效期內。在單獨使用認可證書的部分文件時,應準確地表述其認可狀態和認可范圍,避免產生誤導或歧義”。實驗室為了承接校準任務,以電子郵件形式向客戶提供了偽造的CNAS認可證書附件,其隨意增加或篡改證書附件的行為,是對認可制度的輕視,有損CNAS聲譽,屬于嚴重弄虛作假的不誠信行為。
2)不符合事實3.2.2:CNAS-R01: 2010認可標識和認可狀態聲明管理規則》中7.7規定:“獲準認可的實驗室在非認可范圍內的所有活動中,不得在相關的函件中含有認可狀態聲明的描述”。該實驗室為客戶出具的洛氏硬度計校準證書和電子萬能試驗機校準證書,相應校準對象和方法均不在認可能力范圍內,而校準證書中仍然有認可狀態聲明的描述。校準證書是實驗室實施了校準工作的憑證,是實驗室的工作成果。針對未獲認可項目出具帶有認可狀態聲明的校準證書容易對客戶和市場造成誤導,違反了CNAS關于認可狀態聲明的使用規定。
處理依據:
1)根據CNAS-R01: 2010《認可標識和認可狀態聲明管理規則》中9.2規定:“CNAS將根據獲準認可的機構誤用或濫用徽標、標識、認可證書以及誤導宣傳認可狀態的情節輕重做出處理,包括:警告、暫停、撤銷或提出法律訴訟”。
2)CNAS-RL01: 2011《實驗室認可規則》中10.3.1規定:“在下列情況下,CNAS應撤銷認可:……e)實驗室存在不誠信的行為”。
處理結果:撤銷實驗室認可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