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更好地發揮檢驗檢測技術支撐的重要作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制定了《關于加強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2014年12月18日經總局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于2015年1月23日印發。
《指導意見》充分考慮了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的專業性和技術性,按照優化配置資源、提升能力水平、保持檢驗檢測體系的系統性的指導思想,確定了“到2020年,建立完善以國家級檢驗檢測機構為龍頭,省級檢驗檢測機構為骨干,市、縣級檢驗檢測機構為基礎,科學、公正、權威、高效的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充分發揮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的作用,使檢驗檢測能力基本滿足食品藥品監管和產業發展需要”的總體目標。
《指導意見》提出了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四三二”的層級架構模式,即食品(含保健食品)檢驗檢測體系重點支持建設國家、省、市、縣四級檢驗檢測機構;藥品化妝品(統稱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重點支持國家、省、市三級檢驗檢測機構;醫療器械檢驗檢測體系重點支持建設國家、省兩級檢驗檢測機構;明確了各層級檢驗檢測機構的功能定位,強化了檢驗檢測體系服務食品藥品監管的核心職能,突出了檢驗檢測機構的公益性屬性。部署了落實改革任務、強化硬件保障、加強人才隊伍培養、完善制度體系、提升檢驗檢測科研能力、推動檢驗檢測信息共享六項重點任務,建立完善了統一認識、加強領導,明確機構、落實責任,統籌協調、形成合力,加強考核、促進發展四項保障機制。
《指導意見》的制定發布,標志著總局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的頂層設計已初步完成,為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提升檢驗檢測能力,服務食品藥品監管奠定良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