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關于新型釬焊材料與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等9個實驗室通過驗收的通知
國科函基〔2015〕15號
河北省、江蘇省、福建省、山東省、河南省科技廳,國資委:
按照《依托企業建設國家重點實驗室管理暫行辦法》(國科發基[2012]716號)的要求,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科技部對“新型釬焊材料與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等9個實驗室的建設計劃完成情況分別組織專家進行現場驗收。驗收專家組認為,這些實驗室在凝練研究方向、條件建設、隊伍建設、運行管理和制度建設、開展科學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要進展,完成了建設計劃任務書規定的各項指標,符合國家重點實驗室總體要求,并按照相應的管理辦法正常運行。科技部對驗收專家組的意見進行了認真研究,決定批準這9個實驗室通過驗收(名單見附件)。
希望上述9個國家重點實驗室根據《依托企業建設國家重點實驗室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結合驗收專家組提出的建議,加強實驗室的運行管理和開放交流,繼續推進實驗室的建設和發展,努力在成果、人才等方面取得新的進展。請主管部門和依托單位繼續大力支持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工作,為實驗室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附件:通過驗收的9個國家重點實驗室名單
科 技 部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