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風險監測)計劃突出“三個重點”。一是突出重點指標。進一步調整完善監測方案,擴大監測范圍,重點增加農藥和獸用抗生素等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監測指標,由2017年的94項增加到2018年的122項,增幅29.8%,增強監測工作的科學性和針對性。二是突出重點品種。重點抽檢蔬菜、水果、茶葉、畜禽產品和水產品等5大類老百姓日常消費量大的大宗鮮活農產品,約110個品種4.05萬個樣品,回應社會關切。三是突出重點范圍。抽檢范圍重點涵蓋全國31個省(區、市)150多個大中城市的蔬菜生產基地、生豬屠宰場、水產品運輸車或暫養池、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超市,實施精準監管。
農業部自2001年在京津滬深四城市試點啟動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工作以來,經過不斷完善,形成了一套比較成熟的例行監測制度,對發現問題隱患、開展風險預警、加強風險防控、組織風險評估和加強執法監管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撐,其結果已成為評估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的主要指標和各級政府部門監管決策的重要依據。2018年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風險監測)工作將繼續堅持“六項制度”。一是異地抽檢制度。承擔例行監測(風險監測)任務的各部級質檢機構均不承擔所在省(區、市)的抽樣檢測任務,全部實行異地抽檢,確保監測工作的公正性。二是復檢制度。統一指定承擔復檢工作的技術單位,每次例行監測(風險監測)工作結束后,隨機選擇例行監測(風險監測)任務承擔單位開展復檢,確保檢測結果的準確性。三是能力驗證制度。每年組織開展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技術能力驗證工作,要求所有承擔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任務的部級質檢機構,必須參加與承擔任務相關的能力驗證項目,不合格的將取消承擔任務資格,確保檢測機構規范管理和檢測能力。四是會商制度。針對每次例行監測結果,邀請有關專家和一線監管人員進行會商,深入分析監測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查找原因,確保監管措施整改到位。五是結果通報制度。及時將每季度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風險監測)結果通報有關部門和地方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針對突出問題較多的地區,發函督辦,確保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整改。六是檢打聯動制度。根據部省兩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風險監測)結果以及日常監管發現的突出問題,督促問題多的地區及時跟進開展監督抽查,加大執法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確保依法處罰的力度。
據悉,為了保障春節期間農產品消費安全,讓人民過上一個祥和的春節,第一季度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抽檢工作將于春節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