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環保標簽就家具、鞋履及電腦擴大適用范圍
20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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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4日,歐盟《官方公報》刊登了歐洲委員會 (下稱歐委會)第2016/1332號決議,把環保標簽的適用范圍擴大至家具(包括木制家具)。此外,歐盟《官方公報》分別于8月9日及8月12日,刊登歐委會第2016/1349號決議及第2016/1371號決議,把環保標簽準則的適用范圍擴大至鞋履以及個人電腦、筆記本電腦和平板電腦。
環保標簽是一項自愿性計劃,于1992年開始實施,并曾于2010年修訂。該計劃訂立了一些基本準則,藉以頒授環保標簽。對環境影響較小的產品(即環保產品),可獲授予環保標簽。第66/2010號規例訂立了環保標簽計劃的框架。
計劃目的并非要區分歐盟制造與外國制造的產品。該項框架規例按產品生命周期的能源使用量訂立環保準則,并列出不同的產品組別。產品必須符合相關組別的環保準則才獲授予環保標簽。 以下是上述歐委會決議附件內的新環保準則。
歐委會第2016/1332號決議—家具:這項新決議把第2009/894/EC號決議內的產品組別涵蓋范圍,擴大至非木制家具,以便更有效反映市場上的家具產品種類及這些產品的最新發展,同時顧及過去數年的創新科技。為此,新決議亦訂立一套經修訂的環保準則。
這個產品組別包括獨立式家具或嵌入式家具,主要用途是存儲、擺放或懸掛物件及/或供用家休息、坐下、用膳、學習或工作的表面,可在室內或戶外使用。新決議的涵蓋范圍擴大至在家居及非家居環境中使用的住宅家具及商用家具,包括床架、床腳、床座以及床頭板,但不包括床墊。二手、重新修飾、翻新或再造家具則不屬這個產品組別。
當新決議獲采納后,早前根據第2009/894/EC號決議所訂準則發出的歐盟環保標簽許可認證在12個內依然有效。 歐委會第2016/1349號決議—鞋履:這項決議為鞋履訂立一套經修訂的環保準則以及相關的評估和驗證規定,藉以反映這個市場的最新產品發展,亦顧及產品組別內的創新科技。
這個產品組別包括用于保護或覆蓋腳部的各類制品,所裝配的鞋底會與地面接觸。這個組別并不包括裝有任何電動或電子部件的鞋履、單次使用的鞋履、裝配鞋底的襪子或玩具鞋履。
當新決議獲采納后,早前根據第2009/563/EC號決議所訂準則發出的歐盟環保標簽許可認證,在12個之內仍然有效。
歐委會第2016/1371號決議—個人電腦、筆記本電腦及平板電腦:這項決議修改了產品組別的涵蓋范圍,并訂立一套經修訂的環保準則,以反映這個市場的最新產品發展及創新科技。
這項決議把歐委會第2011/330/EU號內有關筆記本電腦及第2011/337/EU號內有關個人電腦的準則合而為一,減少主管機構及申請者的行政負擔。這套經修訂的準則亦擴大了產品范圍,以處理平板電腦及一體式手提電腦等新產品。這套準則亦就決議采納后才納入的有害物質而訂立新規定。
“個人電腦、筆記本電腦及平板電腦”產品組別包括桌上電腦、綜合型桌上電腦、一體式電腦、筆記本電腦、二合一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精簡型電腦、電腦工作站以及小型伺服器。不過,根據決議,這個產品組別并不包括游戲機及數碼相架。
這個針對個人電腦、筆記本電腦及平板電腦的決議在采納后兩個月正式實施,早前根據第2011/330/EU號決議或2011/337/EU號決議所訂準則發出的歐盟環保標簽,在12個之內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