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食藥監總局消息,為進一步嚴厲打擊餐飲服務環節違法添加罌粟殼、工業明膠等非食用物質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公眾飲食安全,9月20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總局關于嚴厲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違法添加罌粟殼等非食用物質的通知》。
國家食藥監總局表示,近年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會同公安等部門陸續查處了一批使用罌粟殼作為食品調味料的違法違規行為,有力保障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然而,地方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日常監管工作中仍發現部分餐飲服務單位在自制火鍋底料、自制調味料時存在違法添加罌粟殼等非食用物質的行為。
根據通知,餐飲服務提供者不準購買和使用來源不明、標識不清的火鍋底料和調味料以及肉凍、涼皮等食品。餐飲服務提供者自制火鍋底料、調味料、飲料和其他需要添加食用明膠的食品時,要認真檢查核實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不準添加罌粟殼、工業明膠等非食用物質。
國家食藥監總局要求,將違法添加罌粟殼、工業明膠等非食用物質作為餐飲服務環節日常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強化對火鍋店、燒烤店、小吃店、麻辣燙店、麻辣香鍋店、中央廚房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重點單位,以及美食街、夜宵城和校園周邊等餐飲消費聚集區域的突擊檢查,積極開展省、市、縣縱向飛行檢查,行政區域內橫向交叉互查,并積極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和社會大眾參與監督檢查。
在監督抽檢方面,要將火鍋底料和調味料作為監督抽檢的重點食品,加大對罌粟堿、嗎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指標的檢測力度。要堅持問題導向,將群眾舉報投訴、輿論媒體關注的食品和餐飲服務單位列為重點抽檢對象,抽檢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
餐飲服務提供者經查實違法添加罌粟殼、工業明膠等非食用物質,將被移送當地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食藥監部門將及時曝光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典型案例,并將有關信息記入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檔案。通知要求落實主體責任、嚴厲打擊違法行為、營造共治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