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度食安全國家標準項目計劃(第一批)的通知
國衛辦食品函〔2016〕956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我們制定了《2016年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項目計劃(第一批)》。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有關工作要求如下:
一、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等規定,做好標準起草工作。起草過程中,應當以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為主要依據,充分考慮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和客觀實際需要;要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監管部門、專家、行業、企業和消費者等各方意見,確保標準科學性、合理性。
二、項目承擔單位登陸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信息系統(http://bz.cfsa.net.cn),填報相關信息并打印《2016年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修訂項目委托協議書》,由項目承擔單位相關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于2016年9月30日前報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以下簡稱秘書處)。
三、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協議書要求,制訂工作計劃、項目路線圖和進度表,定期向所在地省級衛生計生委、農業廳(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管局)等主管部門和秘書處報告項目進展情況。項目完成后,要如期向秘書處提交標準文本、起草說明等送審材料。
四、相關省(區、市)衛生計生委要會同農業廳(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管局)認真指導、督促下屬單位嚴格執行項目,確保標準制定、修訂的質量和進度。
五、實行問責。項目承擔單位應當按規定如期向秘書處提交經費決算報告,經費決算報告由財務負責人和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對標準起草工作實行問責制,未能按期提交經費使用情況報告或不按規定使用標準工作經費,以及在標準起草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將實行問責,按法律法規追責并予以嚴肅處理。
附件: 2016年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項目計劃(第一批)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7月15日
附件
2016年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項目計劃(第一批)
序號 |
標準項目名稱 |
制定/修訂 |
承擔單位 |
1 |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 |
修訂 |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健康所 |
2 |
食品中鉛限量標準 |
修訂 |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 |
3 |
干酪 |
修訂 |
國家乳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遼寧省衛生監督所 |
4 |
食品中總酸的測定 |
制定 |
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福建省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
5 |
蜂蜜中混合糖漿的鑒別 |
制定 |
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中國農業科學院蜜蜂研究所、秦皇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
6 |
巴氏殺菌乳和UHT滅菌乳中復原乳檢驗方法 |
制定 |
中國農業科學院北京畜牧獸醫研究所、農業部奶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實驗室(北京)、農業部奶及奶制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北京)、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 |
7 |
嬰兒配方食品中阪崎腸桿菌檢驗 |
修訂 |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 |
8 |
食品添加劑 β- 胡蘿卜素(鹽藻來源) |
修訂 |
天津科技大學、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 |
9 |
食品添加劑 葡萄糖酸-δ-內酯 |
修訂 |
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中國生物發酵產業協會 |
10 |
食品營養強化劑 氰鈷胺 |
制定 |
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 |
11 |
食品營養強化劑 乳酸亞鐵 |
修訂 |
江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 |
12 |
復合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 |
修訂 |
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上海市食品藥品包裝材料測試所 |
13 |
冷藏乳制品貯運銷售衛生規范 |
制定 |
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