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資金預算中環境監測能力建設項目的實施工作,湖北省環保廳日前制定了《2016年省級環境監測能力建設項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全省各地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方案》規定,建設范圍包括3方面:在武漢、黃石、宜昌、鄂州、黃岡、恩施境內共建設跨界水質自動監測站11座;對通過三級站標準化建設達標驗收的五峰縣、孝昌縣、應城市、麻城市、浠水縣、隨縣等6個縣(市)環境監測站予以資金獎勵,獎勵資金用于監測站儀器設備完善;對承擔省控網點環境質量例行監測、國控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比對監測、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省控水質自動站運行維護、武漢城市圈灰霾監測站運行維護等工作的79家地方環境監測站按照承擔的監測任務量,安排日常運行保障補助經費。
據悉,《方案》的實施,將進一步完善湖北省長江流域水質自動監測網絡,更好地服務于長江流域跨界斷面水質目標考核工作。同時,保障省級監測業務工作的正常開展和監測網絡的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