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部聯合國家認監委,將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進行考核和資質認定工作。通知對本次考核和認定工作的適用對象、職責分工、評審規范等內容作詳細說明,通知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畜牧獸醫、漁業廳(局、委、辦)、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29號)精神,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和資質認定工作,更好地發揮檢驗檢測機構作用,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提供有力技術支撐,農業部和國家認監委決定聯合推進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和資質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對象
本通知適用于同時申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和資質認定,且自愿提出同步評審的省級及以下檢驗檢測機構。
二、職責分工
農業部、國家認監委依照各自職責和工作分工,部署和監督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和資質認定工作。省級農業(農牧、農村經濟)、畜牧獸醫、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和資質認定工作。
三、評審規范
(一)申請與受理
申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和資質認定的機構,應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分別向相關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應標注同時申請機構考核和資質認定。各主管部門根據機構提交材料情況,協商一致后按時提出受理意見。設有省級政務服務中心的,鼓勵采取“一窗受理、并聯審批”工作模式。
(二)評審
1.制定評審計劃。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同步制定現場評審計劃,確定評審時間和評審組構成。原則上派出一個評審組,承擔兩項評審任務。評審組成員應具備資質認定評審員或機構考核評審員資格,專業領域應覆蓋資質認定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的能力范圍。必要時,可聘請技術專家承擔相關評審工作。
2.現場評審。評審組應當嚴格依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評審細則》,分別按照資質認定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的工作文件要求,開展現場評審,并形成資質認定評審報告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評審報告及其相關材料。
(三)審批與發證
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分別依照相關現場評審結論和審批程序,辦理審批手續,頒發相應許可證書。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管理協調機制,形成統一、高效、便捷的同步評審工作制度,及時研究解決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同步評審管理工作遇到的具體問題。各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分設的,應協商明確一個牽頭部門,并報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備案,同步開展本轄區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工作。
(二)強化監督管理和信息通報。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分別根據相關法規和各自職責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加強監管。建立信息互通機制,及時通報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的日常管理工作信息。
(三)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和資質認定。各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加強省級及以下,特別是市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和資質認定的指導和服務。對于已具備機構考核和資質認定條件的檢驗檢測機構,要加快組織評審,使其盡快取得合法檢測資質;對于尚未具備機構考核和資質認定條件的檢驗檢測機構,要幫助和指導檢驗檢測機構加強機構建設、提高運行管理水平,使其盡快滿足法定要求,更好的依法、依規開展檢測服務。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聯系人 奚朝鸞 ;電話:010-59192342 。
國家認監委實驗室與檢測監管部聯系人 周剛 ;電話:010-822627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