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用產品安全指令2001/95/EC(GPSD)和765/2008法規,2016年5月歐盟共通報了進入歐盟各成員國以及歐洲經濟區的167款危險產品,具體情況如下:
與去年5月份的數據相比,今年5月份的通報數量增加了28%。
1. 通報國
在5月份期間,22個歐盟成員國通過RAPEX系統發布對危險產品的通報。德國、匈牙利、西班牙、英國、法國五個國家通報數量達到所有通報數量的59%。
2. 產品類型
5月份共通報了16類產品,玩具、機動車、服裝紡織和時尚配件、化學產品、其他產品是5類通報最多的產品,占所有通報數量的70%。
3. 危害類型
5月份通報涉及13種不同的危害類型,化學危害、人身傷害、嗆噎、電擊、火災是5種最常見的危害,達到所有通報的90%。
4. 來源國家
5月份通報的危險產品,大約一半來自中國(89例,53%),來自歐盟成員國的有37例,占18%,其余產品來自其它不同的國家。
5. 采取措施
在5月份,歐盟各國主管部門共對84例通報采取了強制措施,占50%,其余82例(49%)則采取各種自愿性措施,還有1例產品同時采取了強制措施和自愿性措施。禁售和撤架是最常見的措施。
所有強制措施中,有16項由海關當局發起,芬蘭4項,匈牙利1項、西班牙1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