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近日主持召開環境保護部部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關于廢止部分環保部門規章的決定》。
會議指出,按照國務院要求,環境保護部對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
經清理,《城市放射性廢物管理辦法》等10件部門規章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等119件規范性文件因存在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以及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一致等問題,不宜繼續實施,應予以廢止。會議決定,《關于廢止部分環保部門規章的決定》經進一步修改后,以部令形式對外發布。
環境保護部紀檢組長周英,副部長李干杰、黃潤秋、翟青、趙英民出席會議。
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