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近日印發《2016年海南省環境監測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明確海南環境監測6個方面31項工作。
《要點》要求,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生態環境監測和變化趨勢分析研判,努力實現說清環境質量狀況和變化趨勢,說清污染源排放狀況和環境風險,滿足公眾環境知情權,為生態環境管理、環境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考核提供技術支撐。
《要點》明確和部署了今年海南環境監測的重點工作任務,其中將大氣監測列為任務之首,要求各市縣高度重視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海口要加強污染天氣研判及會商,做好環境空氣質量預報,發布空氣質量預報信息。三亞市和儋州市要做好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能力建設和預報信息發布工作,并將大氣顆粒物來源解析列為重點工作。
水污染防治考核工作需要大量的環境監測數據作為依據,《要點》提出,要做好城鎮內河(湖)水環境質量監測,各市縣要按照《海南省城鎮內河(湖)水環境監測方案》要求,每月開展1次轄區城鎮內河(湖)水環境質量監測,并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對外公布本轄區當月水質信息。組織開展轄區地表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等監測,及時對水環境質量進行綜合評價和預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