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關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食品安全關系中華民族的未來,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給老百姓一個滿意的交代,是對我們執政能力的重大考驗。食品安全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關注,下最大氣力抓好。在新食品安全法實施不到一年的時間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對食品安全法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且由委員長親自帶隊,這充分表明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必將有力推動食品安全法的貫徹實施,促進我國食品安全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新食品安全法頒布以來,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積極推進食品安全法的貫徹實施,全面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實施的基本情況
(一)按照國務院要求認真開展宣傳貫徹工作
2015年6月11日,國務院召開專題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加強食品安全法宣傳貫徹實施。李克強總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以貫徹落實新食品安全法為契機,創新工作思路和機制,加快建立健全最嚴格的覆蓋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的監管制度,完善監管體系,全面落實企業、政府和社會各方責任。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主任張高麗作出批示,要求加大新食品安全法宣傳力度,抓好貫徹落實,建立科學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嚴格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加強源頭防范、全程監管、社會共治。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副主任汪洋出席電視電話會議并強調,保障食品安全,法治是根本,要抓好新食品安全法的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加快完善配套法規制度。各方面都要尊法用法守法,企業要依法進行生產經營,監管部門要依法履行監管責任,消費者要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切實加強社會共治,不斷提升食品安全工作的法治化水平。2015年6月16日,汪洋副總理出席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并致辭,提出學好守好用好新食品安全法,是每一個公民的應盡義務,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也是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任務。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深入開展新食品安全法的貫徹實施活動。2015年4月底,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召開全國食品安全辦主任座談會暨食品藥品監管法制工作會議,要求各地認真開展食品安全法的宣傳貫徹工作,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確定的要求開展監管工作,實施最嚴格的監管。2015年6月,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以“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為主題的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深入宣傳普及新食品安全法。2015年7月,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司法部、全國普法辦聯合印發《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四部門關于加強食品安全法宣傳普及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社會開展食品安全法的宣傳普及工作。
(二)加快配套法規規章的制修訂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抓緊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起草修訂。在多次調研、反復論證的基礎上,去年底修訂草案已上網征求意見,共收集意見達6000余條,目前正在進一步完善,力爭2016年第二季度報請國務院審議。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出臺與食品安全法配套的規章制度11部,包括食品生產許可、食品經營許可、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食品抽樣檢驗、食品召回、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等。
(三)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制度
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和國務院簡政放權的要求,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大力推進食品生產許可制度改革,實行一企一證制度;將食品流通許可與餐飲服務許可合并為食品經營許可,并實行一地一證制度。根據中央編辦的批復,對飯館、咖啡館、酒吧、茶座4類餐飲服務場所的衛生許可證與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整合,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一家許可,統一監管。截至2015年底,全國共審核發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件1185萬張,其中食品生產企業131750家取得許可證171266張,3288家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取得許可證3334張,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2440張,食品流通許可證8190702張,餐飲服務許可證3486103張。
(四)嚴格落實監督管理制度
一是堅持風險管理原則。研究制定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監督管理辦法,明確在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監督檢查全覆蓋的基礎上再組織開展雙隨機抽查,實施風險分級管理,加強風險預警交流,不斷拓展交流渠道和形式,強化常態和突發風險預警。二是加強日常監督檢查。結合《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的發布,制定了對食品生產者、銷售者、餐飲服務提供者、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要點表,覆蓋40多個項目,260多項內容。三是強化抽樣檢驗。2015年,總局安排食品抽樣16.8萬批次,省局安排41萬余批次,涉及近200種,3000余個檢驗項次,抽檢合格率為96.8%。特別是對嬰幼兒奶粉生產企業和國家標準規定項目實行全覆蓋檢驗,及時公布檢驗結果。四是加強全程追溯管理。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完善食品藥品追溯體系的意見》,進一步強化進貨查驗記錄、生產經營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制度的落實。五是強化信息公開。總局網站發布42期共10.9萬余條監督抽檢信息,其中公開不合格食品6552個批次,轉載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布的監督抽檢結果1200余期。
(五)強化基層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一是強化對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考評和督查。為落實中央對食品安全提出“黨政同責”的要求,2015年,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積極推動基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有責、有崗、有人、有手段”,落實監督檢查與抽樣檢驗責任(簡稱“四有兩責”)。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會同中央綜治辦、農業部、衛生計生委、公安部、質檢總局、糧食局等對省級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進行考核評價,并將考核結果抄報中央組織部和各省黨委。2016年春節前,國務院食品安全辦會同農業部、衛生計生委、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鐵路總公司等組成督查組,對地方春節期間食品安全工作進行聯合督查,通過現場檢查、明察暗訪、座談調研等方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全面排查風險隱患,督促地方政府加強食品安全工作。二是加強基層檢驗檢測體系建設。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先后出臺了基層能力建設標準和加強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中央財政下撥資金66.5億元,用于食品安全抽檢監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風險排查及防控等;中央投資項目建設資金23億元,支持全國163個省級和地市級食品檢驗檢測機構實驗室建設和儀器設備購置,并支持整合建設16個省30家縣級食品檢驗機構。三是開展全國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在治理“餐桌污染”現場會上的講話精神,推進全國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活動。
(六)加快構建部門間協作機制
與農業部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就食用農產品全程監管、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食用農產品全程追溯銜接提出明確要求。與質檢總局簽訂有關食品安全合作備忘錄,加強國內食品、進出口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等監管工作的銜接配合,避免監管空白和重復,形成監管合力。與公安部、高法院、高檢院聯合出臺了《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研究解決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中存在的案件移送標準不明確、涉案物品檢驗認定難、案件查辦協調配合不到位等主要問題。
(七)引導和促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組織新聞媒體食品安全法專題培訓班,鼓勵和引導新聞媒體依法、科學監督食品安全工作。修訂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2015年,“12331”收到食品類投訴舉報咨詢電話37萬件,其中舉報電話占40%。積極發揮食品行業組織作用,建立抽檢監測信息通報和行業風險信息收集機制,組織50余家與食品相關的全國性行業協會開展行業自律工作。與保監會出臺《關于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意見》,推動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目前,河北、湖南、吉林等省份開展了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
(八)強化食品安全標準制修訂
2016年1月,汪洋副總理專門聽取食品安全標準工作的匯報, 部署“十三五”期間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工作。新食品安全法明確衛生行政部門會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制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為切實做好標準制定與執行的有效銜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配合衛生計生委、農業部開展食品安全標準各項工作,對248項食品安全標準提出425項修改意見,參與審議314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46種農藥490項農藥殘留限量。收集匯總標準執行中發現的問題,主動向衛生計生委、農業部提出400余項標準制修訂意見。
(九)嚴懲重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2015年,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掛牌督辦重大違法案件 364件;對涉嫌犯罪案件,與高檢院聯合督辦13件,與公安部聯合督辦266件。通過掛牌督辦廣東、廣西“土榨花生油”系列案等,共查處案件2520件,移送公安機關104件。針對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關系密切、問題突出的重點領域和重點產品,組織開展食用農產品農殘獸殘、農村食品市場、保健酒、含鋁食品添加劑、復原乳等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的行業“潛規則”。2015年,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共查處食品安全領域違法案件247826件,罰沒款金額11.65億元,責令停產停業9731戶,吊銷許可證235件,搗毀制假售假窩點779個,移送司法機關1618件。
(十)積極妥善處置突發事件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建立了“CFDA網絡輿情監測預警系統”,及時捕捉、分析、跟蹤敏感性、苗頭性食品安全信息,對風險信息及時預警,協調相關地方和有關部門妥善處置了“青島西瓜中毒”“僵尸肉”“草莓乙草胺”“輝山乳業硫酸氫鈉”等輿論熱點事件。
二、存在的問題
(一)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還需加快完善
目前,在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過程中,70%的縣、30%的市實行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三合一”,甚至“多合一”,導致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邊緣化”、條塊關系復雜化、專業人才被“稀釋”等問題,機構名稱標識不統一、執法依據和程序不統一、法律文書不統一等,嚴重影響了法律實施的效果。同時,基層食品安全監管機構面臨專業人員數量不足、法律適用能力不足、專業判斷能力不足、技術支撐力不足等問題,影響了執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二)食品檢驗檢測能力嚴重不足
隨著食品安全監管力度加大,食品檢驗任務急劇增加。目前還有16個省份食品檢驗資源尚未劃轉或者劃轉不到位。即便完成了機構改革和整合,但由于實驗室建設、人員上崗以及計量認證和資質認定等工作尚需一段時間,全國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內承擔食品檢驗職能的921家檢驗機構,有461家尚未取得食品檢驗機構資質,占50.1%。
(三)基層監管執法能力薄弱
由于經濟發展水平、體制改革等原因,部分地區基層監管執法能力跟不上監管需要。一是“硬件”差。多數鄉鎮監管站缺少最基本的監管執法條件,辦公設施落后、無執法車輛和食品快檢設備、缺工作經費。二是“軟件”弱。基層監管部門人員結構相對老化,專業監管人才非常匱乏,基本沒有具備資質的食品檢查員,許多基層檢查員連沙門氏菌、阪崎桿菌、硝基呋喃等常見的食品污染物名稱都沒聽說過,監管人員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
(四)違法犯罪行為追究困難
近年來,政法機關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查處了一批重大食品安全犯罪和行政違法案件。但總體上食品安全犯罪認定的法律責任偏輕,重典治亂威懾作用差。在“走私凍品”、“上海福喜銷售過期肉”、“使用非法工藝提取銀杏葉”、“疫苗非法經營”等案件中,存在取證難、入罪難、追訴難等問題,監管機關對個人違法犯罪、非法經營者食品藥品犯罪無任何手段。這些都需要完善刑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以及在體制上研究解決。
此外,新食品安全法對大部分食品違法行為的罰款額度低限由原來2千元提高到5萬元,這對于食品違法行為起到了震懾作用,但對于一些輕微、非主觀故意的違法行為,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如果不依法實施處罰,可能構成瀆職犯罪;如果依法處罰,又可能面臨取證難、執行難、結案難等問題。這種情況普遍存在,基層部門執法人員顧慮很大。
三、下一步重點工作
(一)進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宣傳貫徹
大力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培訓,提高法律適用能力。敦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學法用法,強化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等關鍵崗位的法律知識培訓。充分利用互聯網、移動平臺、新媒體等多種形式,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普法宣傳。
(二)加快構建統一完善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加快推動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切實維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專業性、系統性和獨立性。建立職業化食品檢查員隊伍,充實基層檢查力量,強化基層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目前,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正在與有關部門協商,擬就加快完善統一權威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形成一致意見,以切實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也請全國人大給予關注和支持。
(三)加快完善食品安全配套規章制度
積極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加快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修訂。指導督促地方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快食品安全地方立法進程,確保小作坊、小攤販等監管有法可依。抓緊食品安全檢查員、食品標識管理、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功能目錄、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等規章制度的制修訂。
(四)進一步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企業主體責任
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要求,加強日常檢查、飛行檢查和體系檢查,強化抽樣檢驗,敦促生產企業將法律規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健康檢查制度、進貨查驗記錄和出廠檢驗記錄制度等各項義務落實到位。
(五)推進打擊食品藥品犯罪的法律制度完善
正在與高法院、高檢院、公安部協商,推動生產制造、運輸銷售中摻假、假冒、貼牌食品藥品違法行為直接入罪,加大對違法自然人的法律處罰力度。研究對網絡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追究相關網絡第三方平臺開辦者的法律責任,促使其切實承擔起對網絡食品藥品經營者的資質審查,以及防范假冒偽劣、產品欺詐等行為的義務。
下一步,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的統一部署,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提出的“四個最嚴”的要求,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堅持依法行政,執法為民,不斷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確保公眾飲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