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展改革委、工信委(經委)、通信管理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局)、交通廳(局)、水利廳(局),商務廳(局)、國資委(局)、廣播電視局,各鐵路局、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計劃單列企業集團,各相關認證機構、實驗室:
為了規范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檢測認證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電子招標投標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國家認監委、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聯合制定了《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檢測認證管理辦法(試行)》,現予以發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檢測認證管理辦法(試行)
國家認監委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水利部 商務部
2015年8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