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今日向媒體通報了2015年上半年全國環境質量狀況。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測司司長羅毅介紹,2015年上半年,國家環境監測網繼續開展環境空氣、酸雨、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近岸海域、城市噪聲等各環境要素監測。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含地、州、盟所在地)共1436個國控點位開展了空氣質量監測,470個城市(區、縣)共1011個點位開展了酸雨監測,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及浙閩片河流共956個國控斷面(點位)開展了地表水水質監測,有325個地級及以上城市開展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301個近岸海域監測點位開展了海水水質監測,291個城市開展了功能區聲環境質量監測。
羅毅說,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含地、州、盟所在地)達標天數比例在5.5%~100%之間,平均為72.7%。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27.3%,其中輕度污染比例為18.7%,中度污染占5.2%,重度污染占2.7%,嚴重污染占0.7%。首要污染物為PM2.5。
第一階段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的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共74個城市(以下簡稱74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21.1%~98.9%,平均為68.0%,同比提高6.9個百分點。首要污染物為PM2.5,其次是O3。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地區空氣質量較上年同期均有所好轉。74城市中,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后10位城市(從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保定、邢臺、鄭州、唐山、石家莊、衡水、濟南、邯鄲、沈陽和太原,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從第1名到第10名)依次是海口、拉薩、惠州、舟山、廈門、中山、珠海、深圳、昆明和福州。
上半年,開展酸雨監測的全國470個城市中,有164個城市出現過酸雨。與上年同期相比,酸雨城市(降水pH均值低于5.6)比例、較重酸雨城市(降水pH均值低于5.0)比例和重酸雨城市(降水pH均值低于4.5)比例分別降低4.5、5.8和3.2個百分點,全國酸雨污染狀況總體有所改善。酸雨主要分布在長江中下游以南地區,包括浙江、江西、福建、湖南的大部分地區,以及重慶西南部、長三角、珠三角地區。酸雨區面積占國土面積的比例約7.6%。其中,較重酸雨區占國土面積的1.6%,與上年同期相比,酸雨區面積、較重酸雨區面積均降低2.4個百分點。全國酸雨頻率均值為14.8%。目前我國酸雨類型仍以硫酸型為主。
羅毅說,上半年,監測的956個地表水國控斷面中,Ⅰ類水質斷面占2.7%,同比降低1.1個百分點;Ⅱ類占31.2%,同比提高3.2個百分點;Ⅲ類占30.2%,同比降低0.8個百分點;Ⅳ類占18.9%,同比降低2.0個百分點;Ⅴ類占6.7%,同比升高1.1個百分點;劣Ⅴ類占10.3%,同比降低0.4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總磷和氨氮。有8個地表水國控斷面(點位)共出現18次重金屬超標現象,主要超標指標為砷、汞,超標斷面主要分布在云南(2個)、吉林(2個)、廣東(1個)、江蘇(1個)、福建(1個)和四川省(1個)。
上半年,325個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總量為171.90億噸,服務人口3.26億,達標水量為167.19億噸,占取水總量的97.3%。898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中,地表飲用水水源地558個,534個達標,占95.7%,主要超標項目為總磷、氨氮和錳;地下飲用水水源地340個,296個達標,占87.1%,主要超標項目為鐵、錳和氨氮。
上半年,全國近岸海域監測點位中,一類海水比例為35.9%,二類海水比例為31.2%,三類海水比例為7.6%,四類海水比例為8.0%,劣四類海水比例為17.3%。與上年同期相比,一、二類海水比例提高0.3個百分點,三、四類海水比例升高2.7個百分點,劣四類海水比例降低3.0個百分點。主要污染因子為無機氮和活性磷酸鹽。
上半年,全國開展功能區聲環境質量監測的291個城市中,各類功能區晝間達標率平均為92.7%,夜間達標率平均為74.3%。與上年同期相比,大部分城市功能區晝間、夜間達標率均有所提高,省會城市功能區聲環境質量低于全國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