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于7月2日公布,中央財政已下達專項資金約28億元,用于重點支持甘肅白銀市、湖南常德市等30個地市加快推進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
獲專項資金支持的30個地市是通過競爭排名確定的。今年5月,財政部、環保部聯合組織開展了重點區域重金屬污染防治競爭性評審工作,擇優支持一批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開展綜合整治,以提高專項資金效益等。這意味著中央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分配使用有了重大改革,并與《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的重點任務、資金分配聯動起來,突出防治重點,以區域整體績效為導向,通過組織各地競爭申報,擇優支持,充分調動地方積極性。
2009—2011年期間,我國重金屬污染事件頻發。2010年中央財政設立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了一大批重金屬污染防治、民生應急、清潔生產等項目,帶動社會和企業大量投入。但中央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較分散,資金額度小,資金效益發揮不明顯。
今年,財政部、環保部決定改進專項資金分配方式,采用競爭性申報和評審方式,明確《規劃》重點區域所在的地市人民政府的責任主體地位。中央資金將連續三年對重點區域進行支持,今年下達資金279315萬元,用于加快推進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同時,根據2014年度《規劃》實施考核結果,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地市,資金安排按一定比例予以扣減。中央資金下達后,兩部委將嚴格監管、績效考評,明確目標時限和任務分工,力爭“十三五”重點區域重金屬污染治理取得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