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治理、監測先行”,在環境監測服務社會化推進過程中,如何才能得出公正、客觀、準確、有效的環境監測數據?日前,在浙江省召開的首屆寧波環境監測論壇暨寧波環境監測技術與質量管理研討會上,這一議題成為討論重點
國務院環境應急專家組副組長、原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總工齊文啟研究員表示,相比地方環保部門的環境監測站,民營企業能夠有更多的人力和財力的支持。
但是,由于我國法律并沒有授權由環保部門管理民營環境監測企業,且目前全國600多家民營環境監測企業的計量認證、技術認證都不歸環保部門,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因此,建立民營環境監測企業的誠信體系非常重要。
環境保護部政策法規司司法處副處長李靜云表示:“新環保法中明確規定,對于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行為可以實施行政拘留。地方政府或相關部門篡改、偽造或者指使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相關責任人也將受到行政處分。”計量審批、認證都是源頭管理,但環保部門應更注重事中、事后的監管,通過抽樣比對測試、鼓勵社會廣泛監督等方式,用最低的成本實現最好的監管。
為準確、有效獲得監測信息,會議推介了“環境監測前置服務”。“以往環境監測站除了建設項目‘三同時’驗收時會幫企業分析超標排放原因,日常的監督性監測中很少會開展這項工作。現在,第三方監測可以提供更為全方位的服務。”齊文啟說。
在會上,據寧波國科監測技術有限公司和浙江慈溪聯誠電鍍有限公司、慈溪市杭聯水處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向維海洋儀器導航儀器有限公司簽署了《環境監測前置服務協議》。據寧波國科監測技術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提出“環境監測前置服務”的理念,以及推廣“創新減排技術”和“環保管家”服務,能夠幫助企業預測預防末端超標排放、實現技術的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