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0日,國家標準委副主任于欣麗參加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就《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有關情況作了介紹,并回答了中外記者的提問。
于欣麗表示,2月11日,國務院第82次常務會審議通過的《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即將正式印發。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研究,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國際接軌、統籌推進的原則,起草了《改革方案》,并得到了各部門、各地方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
《改革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新型標準體系。具體包括6方面改革措施:一是建立高效權威的標準化統籌協調機制。設立國務院標準化協調推進機制,統籌標準化改革。二是整合精簡強制性標準。逐步將現行強制性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整合為強制性國家標準,嚴格制定范圍。三是優化完善推薦性標準。逐步縮減現有推薦性標準數量和規模,突出公益屬性。四是培育發展團體標準。鼓勵具備能力的社會組織和產業聯盟制定團體標準,增加標準供給。五是放開搞活企業標準。取消政府對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管理,建立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六是提高標準國際化水平。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推廣中國標準,使中國標準在國際上立得住、有權威、有信譽。《改革方案》還同時提出了三個階段的實施步驟,明確了改革的路線圖和時間表。
吹風會上,于欣麗就中外媒體關心的問題進行了回答。(回答實錄附后)
回答實錄:
中新社記者:
我看國家標準委給的背景材料里面說,現在的國家標準管理上存在標準管理“軟”、標準體系“亂”和標準水平“低”的情況,想問于主任,本次改革破解了這方面的哪些難題,并為中國制造走出去提供“通行證”?
于欣麗:
本次改革主要發揮市場在標準化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李克強總理提出要用“放、管、治”的思路來解決當前標準化存在的一些問題。《改革方案》首先提出大膽“放”,我們可以看到,在現行標準體系中,推薦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大概近10萬項,這些標準中70%左右的都是一般性的產品和服務標準,這些標準應逐步放給市場,更加突出政府標準向公益范疇轉變,不該政府管的要放開。《改革方案》提出設立團體標準,把不該由政府管的放開放到位,放給具有相應能力的社會組織和一些產業聯盟來制定,依據市場和創新的需要來制定團體標準。
另一方面,我們可以看到企業標準100多萬項,原來是政府采用備案甚至是審查性備案的方式進行管理,《改革方案》提出逐步取消企業標準備案管理,用企業產品服務標準的自我聲明公開制度來代替。企業不用去備案了,自我聲明公開所使用的標準,這樣的話給企業松綁了。這是“放”的兩個方面。
其次是精準“管”。我們目前有強制性國家標準、強制性行業標準和強制性地方標準三級,方案提出將三級標準整合為一級,就是強制性國家標準,可以有效解決體系亂的問題,確保“一個市場、一個底線、一個標準”。因為強制性標準涉及人身健康、生命安全、財產安全、生態安全、國家安全。精準管還有一層意思,目前推薦性國家標準、推薦性行業標準和推薦性地方標準中,有70%左右不應該由政府管,屬于一般性產品和服務標準,要放給社會。放了以后政府把有限資源和力量、精力放到該管的那一部分上面,比如國家標準,制定一些基礎通用和與強制性標準相配套的標準,推薦性行業標準主要制定行業領域重大產品、重大技術、重大服務、工程類標準。還有就是地方標準主要制定滿足地方自然條件的、地方民俗民風、以及地方特殊地理環境所需的標準。通過管少、管好、管到位來解決這些問題。
第三是治,我們采取的是共治方式。我剛才提到了改革措施里第一條,在國務院層面設立標準化統籌協調推進機制,各相關部門都來參加,這體現了政府層面的共治。在市場層面,把一些不該由政府制定的標準交由市場,發揮市場主體活力,設立團體標準,由他們來制定,形成市場的一種共治。關于企業標準,是政府搭臺子,明確企業對企業標準的主體責任,企業對其產品服務標準進行自我聲明、公開,社會層面包括媒體、廣大消費者都可以進行監督。這樣,從政府層面、市場層面、社會層面形成了一個標準化共同治理的新格局。
日本共同社記者:
請問中國標準的“走出去”的問題,中國要推動什么樣標準的“走出去”?重點領域是哪些領域?請介紹一下具體的例子。
于欣麗:
中國經濟這些年確實發展很快,需要在國際標準化舞臺上作出中國人的貢獻。中國標準“走出去”有兩個含義:一是積極參與制定國際標準。我們認為,主要是在中國優勢特色的一些領域,還有就是國際標準化組織需要我們作出貢獻的一些領域。實際上,在國際標準化活動中,我們是廣泛參與。ISO有162個成員國,是一個最具廣泛性、綜合性的國際標準化組織,90%的技術組織,中國都是積極成員,我們都在積極為國際標準化發展作貢獻。比如中醫藥,我國現在承擔著國際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制定中醫藥標準我們最具發言權,在這些方面我們要作為重點。
中國標準“走出去”還有一層含義,跟一些國家簽署標準互認協議,這也是一種“走出去”。標準互認協議,可能是我們的一些標準被其他國家采用,也可能他們的一些先進標準我們來采用,或者在標準技術指標上,我們達成一致,你的標準和我的標準是相同的。比如剛剛和英國簽署了標準互認協議,已經有近100項標準達到一致。現在消費品方面的標準,我國與國際標準的一致性程度已經達到80%。中國標準“走出去”,一個是制定國際標準,還有一個是服務貿易往來,標準是為貿易服務的,一些大宗商品進出口首先需要標準一致,主要根據與這些國家的貿易情況來選擇確定。
中國日報記者:
請問國標委的于主任,我們知道,現行標準體系中存在著行業標準與國家標準,還有地方標準和國家標準交叉矛盾的情況,本次改革要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于欣麗:
當前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中確實存在一定的交叉重復矛盾的情況和問題,這次改革也是以問題為導向,針對這些問題提出改革措施。比如強制性標準,因為強制執行,相當于技術法規,不能有不一致的地方。所以在這次改革方案中提出了整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為一級的措施。
在推薦性標準方面,我們采取的辦法和措施,就是把該由政府管的管住管好,把不該由政府管的交到市場,充分發揮市場主體的積極性,由學會、協會和商會以及產業聯盟,協調市場主體共同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團體標準。再一個就是政府管的這些標準里面,一定厘清、界定好范圍,國家標準到底要制定哪些,行業標準制定哪些、地方標準制定哪些,以有效避免交叉重復矛盾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