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科技部在其官方網站發布的《關于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稱,政府將通過撤、并、轉等方式,對現有科技計劃進行整合,其中就包括人們熟知的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和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
這意味著,曾締造過載人航天、天河系列高性能計算機、超級水稻、深海機器人等一系列科技成果的“863”和“973”等重大科技計劃退出歷史舞臺成為定局。
早在2014年3月,國務院出臺《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時,有關科研經費分配體系改革,“973”、“863”計劃或被取消的說法就不脛而走,引發科技界不小的震動。
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央政府的科技計劃如何制定,直接關系著我國上千億元的科研經費蛋糕如何切割。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相繼設立了星火計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863”計劃、火炬計劃、“973”計劃、行業科研專項等,就是這些計劃主導著科研經費蛋糕的分配。科技部科研條件和財務司司長張曉原說,這些計劃在特定的歷史階段作出了重要貢獻,但這些年,科技計劃的產出與國家發展的要求相比還遠遠不夠,很多重要領域須需真正具有標志性、帶動性,能夠解決制約發展“卡脖子”問題的重大科學技術突破。
更為重要的是,隨著近些年科研投入規模的不斷擴大,科研立項和經費使用中不斷暴露出一些問題,中國工程院院士李寧被查、學術明星段振豪鋃鐺入獄等科研腐敗案件一次次拷問著我國現有的科研經費分配體制。
科技部部長萬鋼在談到科研腐敗時曾說,“很痛心,感到錯愕憤怒”。如今,他表示,選擇此時給成績斐然的科技計劃專項資金體系做大手術,是內在隱疾和外部變化共同推動的結果。
內疾即萬鋼矛頭所指的現有科技計劃體制本身,比如,目前在我國有上百個科技計劃項目,而直接管理這些項目的國家機關有40多個,管理“九龍治水”、財政資金“天女散花”現象可見一斑。“龐雜的體系,造成了科研項目重復申報、科技計劃碎片化等種種弊端。”他說。
這種體制帶來的直接后果是,科研項目多頭申報、科研人員“跑部錢進”、項目經費缺乏監督等。中國農科院有關負責人曾向中國青年報記者透露,該院2012年各研究所申報科研項目渠道平均多達21個,其中來源渠道最廣的3個研究所分別為43個、34個和25個。
相應地,科研人員用于科學研究的時間占全部工作時間的平均比例為51%,其余時間主要用來爭取項目資金,參加各類會議、項目中期檢查、項目總結驗收等事宜。更為嚴重的是,出現了一些重復低效的“偽創新”,比如發達國家農業科技領域的科研、轉化和商業化生產的比例通常為1∶10∶100,我國則為1∶0.7∶100。
這也是萬鋼所說的“外憂”。他說,近5年來,新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在全球展開,從科學到技術到產業到市場,界限越來越模糊,演進的周期越來越快,這就要求我們打破過去的各階段思維,組織新的研發方式。
到打破各個科技計劃之間壁壘的時候了。《方案》要求,政府將科技部管理的“973”計劃、“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專項,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的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有關部門管理的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等,進行整合歸并,形成一個國家重點研發計劃。
這次改革針對的是所有實行公開競爭的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其資金涉及總額將占到中央財政民口科研經費一半以上。按照《方案》里的計劃,到2017年,經過3年的改革過渡期,“973”、“863”計劃等整合之前的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經費渠道將不再保留。取而代之的是一個整合后的五類科技計劃,分別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金),以及基地和人才專項。
這五類計劃可避免交叉重復,張曉原說,“新設立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將瞄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各主要領域的重大、核心、關鍵科技問題,從基礎前沿、重大共性關鍵技術到應用示范進行全鏈條設計。”
“科研經費的錢袋子真的要大動了!”中國科學院一位研究員在聽到這個改革方案后吃了一驚。他說,如果各種科技計劃的合并遭到“換湯不換藥”的詬病的話,那么政府部門將計劃的管理權力交出來,則讓我們意識到,我國的科技計劃改革真的往前走了一步。
這一步就是,政府不再直接管理科技項目。
根據《方案》,政府將建立由科技部牽頭,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等相關部門參加的科技計劃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制定議事規則,負責審議科技發展戰略規劃、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的布局與設置、重點任務和指南、戰略咨詢與綜合評審委員會的組成、專業機構的遴選擇優等事項。而對于具體的科技項目管理,則交給“具備條件的科研管理類事業單位等改造成的規范化項目管理專業機構”。
隨之而來的問題是,政府松手,將權力交給“專業機構”,會不會導致從“跑部門”到“跑機構”的異化?如何加強對專業機構的監管,避免權力尋租和黑箱交易?
張曉原說:“政府并非放手不管,而是要與專業機構簽訂委托協議,并制定規范和統一的項目評審規則。科技部、財政部定期對其履職進行檢查、監督和評價,并且建立責任倒查機制,可以說,監管力度是大大加強了。而且專業機構也是動態調整的并接受社會監督。”
隨著專業機構的介入,科研經費的動態調整機制也將更加明晰,科技計劃專項基金從立項到結項,不再是一成不變,甚至有可能被提前終止。對此,萬鋼明確提出,動態調整不意味著不允許失敗,相反科研領域始終應該寬容失敗。
在放了一部分權的同時,科技部則加強對科技計劃實施績效的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值得一提的是,完善科研信用體系建設和“黑名單”制度,建立對主管部門和專業機構工作人員的責任倒查機制,開展“一案雙查”,即在查處追究有關承擔單位和個人責任的同時,倒查主管部門和專業機構是否存在管理漏洞,是否有工作人員在項目管理中存在瀆職或以權謀私等行為。
萬鋼說,希望以科技計劃改革為突破口,帶動科技其他方面的改革向縱深推進,從體制機制上為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建立一個良好的生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