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局將新建14個海洋監測站
20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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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海洋局印發《加強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進一步提升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以下簡稱海洋(中心)站)監測能力,完善海洋生態環境監測業務體系。
提升海洋(中心)站監測能力是滿足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新形勢的需求,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部署都對海洋生態環保提出了新要求。然而,目前海洋(中心)站存在儀器設備陳舊、隊伍結構不盡合理、人員老齡化等問題,監測能力與工作需求有一定差距,亟須進一步提升能力,推進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在科學規劃方面,《通知》提出,根據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需要,將新建14個海洋站,并綜合考慮監測力量布局、地理位置、所在海域特點等因素,對每個海洋(中心)站功能定位、建設標準等提出要求。
在突出特色方面,《通知》提出,中心站及基礎較好、所在地理位置重要的海洋站要著力提升沉積物、生物監測能力,同時考慮大氣、二氧化碳、放射性及在線等特色監測內容,其他海洋站也要具備海水監測能力,具備應急監測能力,以發揮海洋站監測前沿的優勢。
在人才隊伍建設方面,《通知》提出,要以有效解決監測崗位設置和提高人員素質為抓手,著力強化培訓考核,增強監測人員質量意識和技術水平;國家和海區監測中心、中心站技術人員要定期到海洋站工作,一方面快速提升基層監測機構人員實戰能力,另一方面使國家和海區監測中心更加接地氣,促進全局監測業務整體發展;要關心海洋站職工的工作生活條件。
據悉,從1953年青島小麥島建立我國首個波浪觀測站,1964年沿海59個海洋水文氣象觀測站移交國家海洋局管理至今,我國海洋(中心)站從無到有,不斷發展壯大,已成為海洋生態環境監測業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形成了由16個中心站和72個海洋站組成的基層監測業務體系,為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