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東莞市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管理辦法》,《辦法》涉及質量提升、知識產權兩個大類、28個資助項目,首期專項資金規模1.07億元,最高單項獎勵資金達3000萬元,并將連續實施三年?!掇k法》明確,首次獲得實驗室認可(CNAS)能力認定的本地企事業單位給予不超過10萬元資助。
《辦法》中的《東莞市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質量提升戰略專題項目實施細則》為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社會組織以及個人提供覆蓋質量、標準化、計量、檢測、認證、等領域的全方位資助服務,現將相關內容摘編如下:
1.向首次獲得實驗室認可(CNAS)能力認定的本地企事業單位給予不超過10萬元資助;向首次獲得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實驗室的本地企事業單位給予不超過30萬元資助。
2.取得的《測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資助:取得A標志或同等類別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資助;取得AA標志或同等類別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資助;取得 AAA 標志或同等類別的,一次性給予15萬元資助。
3.國家質檢中心、國家市場監管技術創新中心和重點實驗室等國家級檢驗檢測平臺按照省財政資金 1:3 予以資助,原則上不超過3000萬元。
4.省級檢驗檢測平臺按照省財政資金 1:1 予以資助,原則上不超過500萬元。
5.檢驗檢測認證綜合服務平臺采取一事一議的形式決議, 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金額的25%給予資助,原則上不超過1000萬元。
6.向“巡回問診”技術服務的項目承接單位,每服務一家企業一次性給予2000元資助,總額不超過160萬元;向對整改后產品進行產品質量檢測的項目承接單位,每服務一家企業一次性給予3000元資助,總額不超過240萬元。
7.每項新建立的計量標準一次性給予1萬元資助,每家企業累計資助不超過5萬元。
8.向承辦市場監管部門或國內外知名認證檢測機構、計量組織主辦的質量提升、認證檢測、計量測試等方面的重要會議、活動的單位,每次給予不超過5萬元資助。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東莞市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管理辦法》的通知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東莞市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管理辦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2月8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詳見附件)
1 . 東市監〔2022〕16號.pdf
《東莞市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質量提升戰略專題項目實施細則》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