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國檢驗機構認可的發展需要,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組織開展了CNAS-AI03《檢驗機構認可領域分類》修訂工作。現就文件征求意見稿網上公示征求意見。如果大家對該文件有任何修改建議或意見,可以在2021年12月25日前反饋CNAS秘書處。
AI03檢驗機構認可領域分類修訂說明
一、文件修訂背景及必要性現行有效的CNAS-AI03《檢驗機構認可領域分類》中的領域分類早期參照澳大利亞認可組織NATA的領域分類編制,已延用十余年。該檢驗機構認可領域分類代碼由檢驗類別和檢驗領域兩級4位代碼組成,共13個檢驗類別,分別為01(農業和農產品)、02(工業機械設備)、03(制成品)、04(天然資源和精加工產品)、05(工商業建筑及維護)、06(建筑物的建造和維護)、07(運輸)、08(旅游設施)、09(工廠檢驗)、10(健康檢驗)、11(技術法規檢驗)、12(信息技術)、13(環境及環保產品)。近年來,隨著檢驗機構認可規模的不斷擴大,認可領域范圍也在不斷拓寬,原有的領域分類已不能適應我國檢驗機構認可的發展需要,同時為更好地指導檢驗機構及相關方正確識別和規范描述檢驗能力,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立項“檢驗機構認可領域分類的研究與應用”等科研項目,組織研究修訂CNAS-AI03《檢驗機構認可領域分類》。
二、文件修訂原則:1、繼承和發展相結合原則新的分類結合CNAS已開展認可的檢驗機構能力范圍和今后一段時期的認可需求制定。充分考慮CNAS在商品檢驗、建設工程、特種設備、交通運輸、網絡安全、節能與環保、公共服務等領域已認可檢驗能力,同時關注近年來相關行業發展動態及其帶來的認可需求。2、科學性原則文件修訂參考《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中國標準文獻分類法、《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的國際公約》等相關分類方法,結合ILAC指南文件ILAC-G28:07/2018《Guideline for the Formulation of Scopes of Accreditation forInspection Bodies》、ILAC-G27:07/2019《Guidance on measurements performed as part of an inspection process》的相關內容,以檢驗對象(產品、過程、服務和安裝)的生命周期為主線,梳理和細化了檢驗對象的檢驗領域和檢驗子領域以及檢驗對象在生命周期不同階段的檢驗活動,更系統全面地反映了檢驗機構認可領域在我國國民經濟活動中的分布現狀和檢驗機構認可工作涉及的領域,具有科學性和合理性。3、可行性原則與現行版本相比,修訂后的分類更加細化,檢驗機構認可領域采用檢驗領域、檢驗子領域、檢驗項目結合的結構模式,6位編碼方式,同時在檢驗領域、檢驗子領域和檢驗項目中合理增加99其他(其他檢驗)代碼,使分類代碼具有可擴充性。其中,檢驗領域分為01~13(商品檢驗相關檢驗領域)、20(建設工程)、30(特種設備)、40(交通運輸)、50(網絡安全)、60(節能與環境保護)、70(公共服務)。在檢驗子領域中,根據建設工程的認可需要,02(建設工程)的檢驗子領域中設立了2100(地基基礎、地下空間工程及巖土工程)~2700(電力、通訊建設工程)并各自細分,如2101(地基)、2102(基礎)等。表格中檢驗項目與檢驗領域(子領域)對應,考慮到表格的實用性、避免重復性,盡量將同一檢驗對象的檢驗項目集中排列編碼。在文件修訂過程中,邀請了相關檢驗機構代表試填技術能力,進一步完善了分類的可行性。
三、修訂方式本次修訂后的文件與現行有效的版本CNAS-AI03:20200831《檢驗機構認可領域分類》在結構和內容方面存在較大差異,為換版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