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報告CNAS-TRC-012:2017《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證業務范圍分類指南》發布
201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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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布技術報告CNAS-TRC-012:2017
《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證業務范圍分類指南》的通知
相關機構及人員:
為配合國際認可論壇(IAF)MD17《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可的見證活動》、IAF ID1《質量和環境管理體系認可范圍》等文件實施,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組織對“管理體系認證機構業務范圍分類”進行了專題研究。
經批準,現發布適用于質量管理體系(QMS)、環境管理體系(EMS)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OHSMS)的技術報告CNAS-TRC-012:2017《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證業務范圍分類指南》。
《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證業務范圍分類指南》發布后,將代替原CNAS-GC11:201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證業務范圍能力管理實施指南》、CNAS-GC12:2013《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證業務范圍能力管理實施指南》及CNAS-GC13:201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證業務范圍能力管理實施指南》三項認可指南文件在附錄中分別提出的業務范圍分類表。
考慮到CNAS-GC11:2011、CNAS-GC12:2013及CNAS-GC13:2011作為QMS、EMS和OHSMS領域的認可指南文件,其中主要技術內容已經分別被CNAS-CC01:2015、CNAS-CC131:2014、CNAS-CC121:2013、CNAS-EC-038:2017及CNAS-TRC-012:2017等技術文件代替,其中關于見證評審安排等內容已經全部被CNAS-RC01:2017《認證機構認可規則》等認可規則代替。因此,在CNAS-RC01:2017《認證機構認可規則》等認可規范發布實施后撤銷CNAS-GC11:2011、CNAS-GC12:2013和CNAS-GC13:2011。
以上有效認可規范等技術文件可在CNAS網站“認可規范”欄目下載。請相關認證機構參考應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