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展環境
“十二五”時期,我國獸醫衛生事業繼續保持良好發展勢頭。各級獸醫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攻堅克難、奮力拼搏,高質量地完成了《獸醫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任務。動物疫病防控取得顯著成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我國動物防疫工作全面步入規劃引領、科學防治的新階段。重大動物疫病防控部門合作、區域聯防聯控和應急管理機制日趨完善;全國消滅馬鼻疽,基本消滅馬傳貧,牛肺疫無疫狀態通過國際認可;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動物疫病流行強度逐年下降、發病范圍顯著縮小、發病頻次明顯下降,全國連續多年未發生亞洲I型口蹄疫疫情。獸醫衛生風險控制水平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大幅提高。生豬屠宰監管職責劃歸農業部門,打通了從養殖到屠宰衛生質量風險控制與監管鏈條;動物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更加規范,“十二五”期間全國產地檢疫畜禽526.45億頭(只、羽),屠宰檢疫畜禽304.66億頭(只、羽);查處違反《動物防疫法》案件14.83萬件;《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4〕47號)正式出臺,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建設有序推進;獸藥產品質量抽檢合格率穩步提升,“十二五”末合格率達到94.8%,同比提高3.7個百分點;動物產品獸藥殘留抽檢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以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為主體的新型獸醫制度加快推進,全國共認定官方獸醫11.05萬人,7.67萬人獲得執業獸醫資格。在全體獸醫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國獸醫衛生事業又邁上了一個大臺階。
“十三五”時期,我國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將站在更高的起點上,世情、國情、農情將繼續發生深刻變化,獸醫衛生工作處于新的發展環境。一方面,我們需要審慎面對多重挑戰。一是動物疫病防控形勢并不樂觀。重大動物疫病仍在部分區域流行,主要人畜共患病流行范圍呈擴大態勢,外來動物疫病傳入風險持續存在。養殖規?;潭容^低、活畜禽長途調運、現宰現食等養殖、流通和消費方式嚴重制約動物疫病防治水平的提升。二是動物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管理難度加大。從養殖到屠宰鏈條長、環節多,以藥物殘留為代表的化學性風險和以人畜共患病為代表的生物性風險并存,難防范、難管理。三是獸藥行業小散亂差現象同時存在。企業數量多、規模小,創新能力不強,產業集中度低、產能利用不足、產品同質化嚴重。假冒偽劣與生產經營使用不規范問題交織,市場秩序需進一步規范。四是屠宰行業轉型升級任重道遠。規模以上屠宰企業僅占20%。行業產能嚴重過剩,多數屠宰企業實際屠宰量遠低于設計能力。收費代宰現象普遍。私屠濫宰、屠宰病死豬、注水、注入瘦肉精等違法行為嚴重干擾正常市場秩序,危害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另一方面,我們已經積聚了多種推動獸醫衛生事業發展的基礎勢能。“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健康”理念深入人心。以《動物防疫法》為核心,以《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獸藥管理條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為骨干的獸醫法律體系基本形成。獸醫行政管理、技術支撐、動物衛生監督和獸醫藥品監察工作體系相對健全。獸醫工作財政支持保障政策體系逐步優化,強制免疫、撲殺、無害化處理、基層動物防疫工作補貼補助制度不斷完善,獸醫工作人力物力財力保障機制初步建立。綜合判斷,獸醫衛生事業發展正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做好獸醫衛生工作,我們必須一手積極應對風險挑戰,一手牢牢把握科學發展的主動權。必須增強機遇意識和憂患意識,主動適應環境變化,有效化解各種矛盾。必須更加準確把握“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安全”的獸醫工作新定位。必須在突出服務和促進養殖業轉型升級的基礎上,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維,謀劃破解發展難題。必須更加自覺地匯聚各方力量,加快構建科學高效的全鏈條獸醫衛生風險防范控制體系、功能完備的獸醫衛生監管體系和社會化服務體系、企業主體責任與政府監管責任協同促進的有效管理格局,努力促進獸醫衛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推動獸醫衛生事業取得新突破、實現新發展。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推動獸醫事業科學健康發展為目標,以“防風險、保安全、促發展”為主線,推動形成更加成熟的制度體系、更加健全的機構隊伍、更加完善的財政保障機制,更好地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強化從養殖到屠宰全鏈條獸醫衛生風險管理,提高動物疫病防治能力,為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安全,促進農業農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出新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把全面提高從養殖到屠宰全鏈條獸醫衛生風險控制能力作為主攻方向。加強動物養殖、移動、屠宰等關鍵環節管理,強化從養殖到屠宰全鏈條獸醫衛生風險追溯監管,科學防范、有效控制、高效管理動物疫病風險和動物源性食品質量衛生風險。
——堅持把全面改革創新作為根本動力。以有效提供公共服務、全面提升社會化服務水平為導向,深化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加快獸醫衛生制度創新和科技創新,形成公共機構與管理服務對象共同促進獸醫衛生事業發展的新機制。
——堅持把全面提升獸醫體系效能作為核心任務。整合政府與市場資源,強化人財物綜合保障能力,構建結構完善、分工合理、權責清晰、運轉高效的獸醫體系,提高獸醫工作科學決策能力、技術支撐能力、監督執法能力和服務生產能力。
——堅持把全面促進產業發展作為關鍵舉措。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嚴格遵循產業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優化市場環境,維護市場秩序,激活各類生產要素,推動產業創新發展和轉型升級,提高獸藥產業和屠宰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三)發展目標
——獸醫事業發展保障措施更加有力?;A設施和機構隊伍更加健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體系更加完善,獸醫公共財政投入機制更加穩定,獸醫領域國際交流合作更加深入,科技支撐能力和獸醫社會化服務水平顯著提高。
——動物疫病防治能力顯著增強。16種優先防治的國內動物疫病達到《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提出的考核標準。13種重點防范的外來動物疫病傳入和擴散風險有效降低,外來動物疫病防范和處置能力明顯提高,動物發病率、死亡率和公共衛生風險顯著降低,生豬、家禽、牛、羊發病率分別下降到5%、6%、4%、3%以下。
——從養殖到屠宰全鏈條獸醫衛生監管能力大幅提高。風險管理能力顯著提升,活畜禽長距離大范圍調運逐步規范,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不斷完善,屠宰行業基本實現分級分類管理,獸藥產品質量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5%以上。
——獸藥產業和畜禽屠宰產業健康發展。獸藥產業總產值增長20%以上,大中型企業占比提高20%以上。規模以上生豬屠宰企業屠宰量占比超過80%,牛羊雞集中屠宰穩步推進,城市冷鮮肉市場占有率超過30%。
三、重點任務
(一)深化獸醫管理體制機制改革
1.健全完善獸醫工作體系。深入貫徹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部署,在鞏固《國務院關于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15號)取得成果的基礎上,穩定和發展獸醫行政管理、動物衛生監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獸醫藥品監察、畜禽屠宰行業管理機構隊伍。建立獸醫體系效能評估機制,出臺獸醫機構條件能力建設標準,確立優先發展事項和重點建設任務。根據法律規定,遵循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加強獸醫機構核心能力建設,科學合理配置人力財力物力資源,筑牢獸醫體系提供動物疫病風險防治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公共服務的平臺基礎。
2.調整理順獸醫機構關系。省市縣三級,重點理順監督執法與技術支撐機構之間的關系,建立獸醫衛生信息通報、資源共享協作機制;鄉鎮一級,重點統籌基層監督執法力量、防疫監管力量和獸醫服務力量,形成動物疫病預防控制與動物檢疫、動物監督執法相互支持,獸醫公共管理與社會化服務相互促進的工作格局。
3.著力加強獸醫隊伍建設。持續推進新型獸醫制度建設,突出質量導向,擴大和充實官方獸醫與執業獸醫隊伍;兼顧實際需求,管好和放活鄉村獸醫與村級防疫員隊伍。研究調整官方獸醫資格認定范圍,實施新一輪官方獸醫培訓規劃。加強執業獸醫管理,完善準入制度,嚴格獸醫執業條件要求,優化執業獸醫隊伍發展環境,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獸醫向執業獸醫發展。完善村級防疫員考評機制,提高村級防疫員組織化水平。
4.大力推動獸醫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建立完善生產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政府依法監管和社會廣泛參與的獸醫社會化服務治理機制。綜合運用畜牧獸醫扶持補貼政策和金融保險杠桿等市場化手段,引導社會力量進入獸醫服務領域。鼓勵養殖和獸藥生產經營企業、動物診療機構及其他市場主體成立動物防疫服務隊、合作社等多種形式的服務機構,規范整合村級防疫員資源,向養殖場戶提供高質量的免疫、診療、用藥等獸醫衛生服務。推廣“政府購買服務”,探索將獸醫公益性服務交由具有資質、具備能力的獸醫服務組織和其他市場主體承擔,優化基層動物防疫補貼經費使用的新機制。鼓勵動物診療機構開展標準化建設、實行連鎖式經營。探索通過“互聯網+”、移動診療等方式,擴大獸醫診療服務半徑,提高服務質量。支持獸醫行業組織發揮橋梁紐帶作用,促進資源整合、行業自律、專業服務和權益維護,為獸醫事業發展注入新動力、增強新活力、拓展新空間。
(二)加強獸醫衛生法治建設
1.完善獸醫衛生法律規范體系。遵循獸醫隊伍建設規律、動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治規律、養殖屠宰加工業發展規律,立足現狀,借鑒國際成熟經驗,加快獸醫人員管理立法,開展《動物防疫法》《獸藥管理條例》《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修訂工作。健全法律法規配套標準,完善技術規程和標準體系,為規范開展獸醫衛生公共管理和社會化服務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2.構建基層畜牧獸醫綜合執法體系。大力推行基層綜合執法,全面履行畜牧獸醫部門法定職責。建立省市級畜牧獸醫行政執法與綜合執法協調機制,加強對縣級畜牧獸醫綜合執法的業務指導。重點以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為依托,整合畜牧獸醫執法隊伍,統一行使動物防疫檢疫、種畜禽、飼料、獸藥、畜禽屠宰、生鮮乳、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動物診療機構和獸醫從業人員監督執法等職責,逐步實現執法人員統一管理,執法力量統一調度。明確細化綜合執法機構職能,完善執法委托手續,確保執法行為合法有效。充實綜合執法人員力量,提高執法裝備水平,建立條件能力與執法任務相匹配的保障機制。
3.構建獸醫普法宣傳教育機制。強化獸醫系統學法用法宣傳教育,增強權力法定、權責一致意識。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切實加強對管理相對人的法治宣傳,督促其履行動物防疫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健全普法工作機制,綜合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定期開展獸醫法制宣講和主題教育活動,擴大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滲透力,形成管理服務對象和相關利益方積極參與獸醫法治建設的良好氛圍。
(三)提高動物疫病防治能力
1.有計劃地控制凈化重點病種。深入貫徹《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根據生物學特點和流行病學規律,制定實施優先防治動物疫病防治計劃和指導意見。在口蹄疫和禽流感防治中,繼續強化強制免疫監測凈化等綜合防治措施。在布魯氏菌病和奶牛結核病防治中,突出抓好免疫、監測和風險評估工作,嚴格動物移動管理,推進養殖場和重點養殖區監測凈化。在狂犬病防治中,重點加強免疫和疫情監測。在血吸蟲病防治中,以控制牲畜傳染源為重點,實施農業綜合治理。在包蟲病防治中,落實驅蟲、免疫等預防措施,加強檢疫和屠宰管理。在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新城疫、沙門氏菌病、禽白血病、豬偽狂犬病和豬繁殖與呼吸綜合征防治中,強化種源監測凈化。維持馬鼻疽全國無疫狀態,到2020年力爭全國消滅馬傳染性貧血。
2.防范外來動物疫病傳入風險。堅持疏堵結合,重點防范非洲豬瘟、牛海綿狀腦病等《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確定的13種外來動物疫病。加強進口風險評估、口岸檢驗檢疫等關鍵環節管理,探索境外動物疫病風險等效區評估認可機制,嚴厲打擊非法進口動物和動物產品行為。創新跨境動物疫病防控模式,完善邊境動物防疫安全屏障、外來病監測網絡,建立邊境控制區和免疫帶,健全監測巡查制度,協作開展野生動物傳播外來動物疫病的風險監測,全面提高外來動物疫病風險預警和風險防范能力。
3.提高動物疫病綜合防治能力。一是實施種畜禽場疫病凈化策略。健全種用動物健康標準,嚴格種畜禽場動物防疫管理。出臺種雞場、種豬場重點疫病凈化評估標準,推進種雞場、種豬場疫病凈化,定期發布無特定病原場(群)名錄、種畜禽場疫病監測情況。二是實施養殖場所動物疫病風險防范策略。深入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建立健全無疫企業建設標準,完善相關評估制度,及時發布無疫企業名錄。綜合利用金融保險杠桿,結合養殖補貼等項目和動物防疫條件管理,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建設生物安全隔離區(無疫企業)。出臺差異化流通監管措施,促進形成養殖場所持續改善生物安全措施的內生動力機制。三是實施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建設策略。完善無疫區管理制度,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無疫區建設評估工作。加強區域內動物疫病監測、動物衛生監督、防疫屏障和應急反應體系建設,優化流通控制模式,加強易感動物調入監管。健全完善評估驗收工作機制。鼓勵已通過評估驗收的無疫區增加規定動物疫病病種。在鞏固現有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建設成果的基礎上,推動區域化管理在更大范圍實施、向更高水平跨越。四是實施動物疫病監測預警處置能力提升策略。重點強化市縣級及以下獸醫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監測、診斷能力。優化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措施,增強動物疫病監測診斷信息采集傳遞的及時性、分析應用的科學性。加強動物疫病應急管理,完善應急預案,健全各級應急預備隊,合理配置應急資源,全面提升突發動物疫情應急能力和水平。
(四)強化動物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管理
1.嚴格養殖環節獸醫衛生風險管理。建立養殖場所獸醫衛生風險分級制度,強化高風險動物飼養場所監管。實行畜禽免疫、投入品使用、調入調出、死亡及無害化處理等情況的痕跡化管理,落實年度動物防疫制度執行情況報告制度。建立散養畜禽臺帳,準確掌握動物防疫和用藥情況。深入實施獸藥殘留監控計劃,提高殘留檢測覆蓋面,強化陽性樣品追溯,嚴禁不合格動物產品上市銷售。開展全國獸藥(抗菌藥)綜合治理五年行動,深入治理濫用獸用抗菌藥及生產經營使用非法獸藥問題。嚴格實施獸用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獸藥安全使用規定及休藥期制度,提高養殖安全用藥水平。
2.嚴格動物移動環節獸醫衛生風險管理。加強畜禽販運經紀人管理。推動實施基于監督管理和動物疫病監測的產地檢疫出證制度。建立活畜禽移動控制與動物疫病監測結合促進機制,強化調出地“準出”與調入地“準入”聯動監管,規范活畜禽跨省流通行為,限制活畜禽由動物疫病高風險區向低風險區調運。加強向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無規定動物疫病在建區輸入活畜禽的風險控制,嚴格實行輸入地檢疫審批制度和隔離檢疫制度。出臺乳用動物、種用動物和精液、卵、胚胎供體動物健康標準。嚴格乳用動物、種用動物檢疫審批,落實跨省引進乳用動物、種用動物及其精液、胚胎、種蛋落地報告和隔離檢疫制度。明確合法捕獲野生動物、經濟動物、比賽類動物和實驗動物的檢疫規程。根據畜禽養殖分布情況,優化屠宰產業布局,推動畜禽集中屠宰。完善肉品冷鏈物流體系。鼓勵采取電子交易等方式,促進屠宰場與養殖場直接對接交易,降低活畜禽流通引發的動物疫病傳播擴散風險和動物產品衛生安全風險。
3.嚴格屠宰環節獸醫衛生風險管理。出臺屠宰企業風險分級管理規范,落實屠宰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推行生豬屠宰良好操作規范制度和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管理制度,嚴格從生豬入場到肉品出場全過程質量控制。強化生豬屠宰監管執法,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屠宰病害豬、注水或注入其他違禁物質等違法犯罪行為,降低屠宰環節質量安全風險。
4.建立完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意見》,堅持統籌規劃與屬地負責相結合、政府監管與市場運作相結合、財政補助與保險聯動相結合、集中處理與自行處理相結合,加快建立覆蓋飼養、屠宰、經營、運輸等各環節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按照“誰處理、補給誰”的原則,推動建立與養殖量、無害化處理率相掛鉤的財政補助機制。逐步將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資金過渡為一般性轉移支付。加強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補貼使用監管。深化無害化處理與養殖業保險聯動機制建設。引導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和運營。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監管職責,建立部門間監管聯動機制,嚴厲打擊隨意拋棄病死畜禽、加工制售病死畜禽產品等違法犯罪行為,確保病死畜禽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理。
(五)推動獸藥行業轉型升級
1.創新獸藥評審制度。完善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管理制度,提高技術審查標準,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修訂獸藥注冊辦法,調整不同類別獸藥注冊要求??茖W設定寵物用藥質量標準與食品動物用藥質量標準。實施獸藥臨床研究和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規范獸藥研發活動。完善新獸藥安全評價標準,嚴格獸藥上市前風險評估。建立不良反應監測和報告體系,加強對有潛在安全風險獸藥品種的安全性監測和再評價工作。建立申請人溝通交流制度,形成鼓勵創新、促進產品質量提高的獸藥評審工作機制。
2.優化獸藥產業結構。建立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鼓勵企業兼并重組,提高獸藥產業集中度,遏制低水平重復建設勢頭。修訂獸藥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提高獸藥生產經營技術門檻,淘汰生產工藝落后和質量安全隱患大的生產線。鼓勵獸藥生產技術、生產工藝創新,提高獸藥生產技術水平和產品質量,打造有競爭力的品牌。引導中獸藥產業發展。支持獸醫診斷制品規?;藴驶a。
3.營造良好獸藥市場環境。支持獸藥連鎖經營,加快構建現代獸藥物流體系。加強互聯網獸藥經營管理,規范、促進獸藥電子商務發展。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建立獸藥研發、生產和經營企業信用記錄,實施基于企業信用評價的差別化監管制度,建立失信企業懲戒機制。落實企業獸藥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建立經營企業重點監控制度,規范獸藥生產經營活動,保障獸藥質量安全。
4.加強標準化建設。出臺獸藥標準管理辦法,完善獸藥質量標準體系,建立獸藥質量標準評價和淘汰機制。實施獸藥標準提升行動,提高標準的科學性、先進性和適用性。加大獸藥生產用原輔料、包裝材料質量標準、獸藥及獸醫器械檢測新技術、新方法研究的支持力度。出臺獸藥標準物質管理辦法,建立獸藥標準物質審核制度,實施獸藥標準物質與新獸藥注冊、進口獸藥注冊或變更注冊關聯審批,清理無標準物質的獸藥產品。鼓勵科研機構和生產企業參與標準物質研發制備工作,提升獸藥標準物質的供應能力。
5.提高技術支撐能力。出臺省、地(市)獸藥檢驗及殘留檢測機構建設標準,促進地(市)級獸藥及殘留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完善獸用生物制品檢測體系,提高獸用生物制品質量監控能力。建立全國獸藥檢驗技術信息數據管理平臺,完善獸藥殘留限量標準,支持獸藥殘留高通量快速檢測技術研究。制定獸藥風險評估和安全評價技術規范。科學布局全國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點,加強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和風險評估,完善國家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數據庫。建立獸藥中非法添加物檢測平臺,提高獸藥非法添加其他成分檢測能力。
(六)促進生豬屠宰行業健康發展
1.優化屠宰產業布局。遵循市場規律,引導屠宰企業合理布局。鼓勵兼并重組,培育屠宰加工龍頭企業。支持養殖屠宰加工融合發展,推動建立屠宰企業與上下游產業利益聯結機制,促進大型屠宰企業開展屠宰、加工、配送、銷售一體化經營。鼓勵屠宰企業擴大協議養殖和自養規模,減少生豬長途運輸。
2.完善屠宰準入退出機制。加強生豬屠宰準入管理,推行屠宰質量管理規范(GMP)制度,加快淘汰手工和半機械化小型屠宰場點,堅決關閉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屠宰企業。強化生豬屠宰企業環境影響評價,加大現有屠宰企業環境治理力度。加強屠宰加工和檢驗人員資質管理。嚴格代宰條件,規范代宰行為,推動屠宰企業自營化發展。
3.轉變屠宰行業發展方式。推進生豬屠宰標準化生產,引導屠宰企業標準化改造,提高屠宰機械化、自動化、標準化、清潔化、智能化生產水平。加快技術升級和產業轉型,培育一批以大中城市為銷售重點的區域性肉品加工配送企業。完善肉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可追溯體系,實施屠宰企業品牌化戰略。實行肉品分類分級制度,鼓勵大型屠宰加工企業開展跨國經營。
4.規范屠宰行業發展秩序。建立“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為第一責任人”的質量安全責任體系。強化屠宰行業管理和監督執法能力建設。健全屠宰企業日常監管和定期巡查制度。加強生豬等畜禽屠宰統計監測,及時發布屠宰統計信息。嚴格落實屠宰檢疫、肉品品質檢驗和“瘦肉精”等風險物質檢測制度。監督代宰企業執行屠宰操作規范和質量安全標準。健全應急處理機制,有效預防、妥善應對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七)強化獸醫科技創新能力
1.完善獸醫科技管理機制。堅持把服務和促進獸醫衛生事業健康發展作為獸醫科技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保障獸醫衛生安全為導向,優化獸醫科技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各級各類獸醫教學科研單位、技術支持服務機構信息交流共享,強化各級各類獸醫實驗室的溝通協作。促進建立以解決實際問題、加快科技創新為導向的科研成果評價機制。推動建立協同創新平臺,引導產學研緊密結合,加快形成以政府投資為主導、社會投入為補充,有效引導企業投入的科研經費保障機制。
2.強化獸醫科技創新推廣能力建設。加強獸醫學科群、重點實驗室等基礎研究設施建設,改善實驗動物、細胞系、獸藥標準物質、生物制品和化學藥品工程技術等基礎研究條件。健全國家獸醫參考實驗室、專業實驗室、區域診斷實驗室體系,促進外來動物疫病研究、動物疫病綜合防治技術研究和畜禽產品安全保障技術研究。統籌利用各級各類獸醫科技資源,開展先進適用技術推廣示范,促進獸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3.突出獸醫科研重點。堅持需求導向,系統開展重點動物疫病病原學、流行病學、致病與免疫機制,新型疫苗藥物、診斷技術,以及凈化根除關鍵技術、動物疫病監測預警新型技術、動物源性產品致病微生物監測、獸藥殘留監測、耐藥性監測、非獸藥類添加物危害識別、從養殖到屠宰全鏈條風險追溯管理技術研究,促進動物疫病控制和動物源性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八)構建全鏈條獸醫衛生監管服務信息化體系
1.統籌規劃信息化體系。堅持資源共享、信息互通,以“情況可掌握、來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蹤、責任可追究”為目標,以中央平臺為核心、省級平臺為支撐,以基層獸醫工作人員、養殖加工企業等各方廣泛參與的信息采集終端為基礎,集合對接畜牧獸醫信息資源,構建從養殖到屠宰全鏈條獸醫衛生風險追溯監管信息體系,形成以動物生命周期為主線,全面及時準確采集、傳輸、分析、應用動物疫病和其他獸醫衛生數據信息的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實現關鍵環節數據信息資源的融合利用,提升獸醫衛生風險監測分析、預測、預警管理效能。
2.加強關鍵系統建設。建立動物疫病防控信息管理、預警預測和應急指揮系統,提升動物疫病防控決策能力。完善動物標識及動物產品追溯系統,健全電子檢疫證明網絡體系,推廣電子標識等物聯網技術,實現防疫檢疫監督工作信息化。加強國家獸藥基礎信息平臺和國家獸藥產品追溯系統建設,實現獸藥質量安全可追溯。健全獸醫人員管理、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應用系統,提高獸醫從業者職業行為管理能力。建設全國屠宰行業管理系統,動態監測屠宰企業基本信息,逐步實現對屠宰企業的在線可視化管理。
3.健全標準規范體系。建立獸醫衛生公共管理服務數據信息規范體系,實現各類公共機構數據信息共享。完善信息平臺、交換接口等關鍵技術標準,促進公共機構與市場主體數據資源的關聯對接和融合利用。完善信息化建設運行管理規章制度,加強日常安全運行維護管理,保障獸醫行業信息化建設有序開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職能分工,研究促進本規劃目標實現的政策措施,切實抓好組織落實。農業部負責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將規劃明確的重點任務納入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延伸績效管理指標體系。各級獸醫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地區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明確任務目標,細化工作措施,確保規劃落到實處。
(二)加強財政金融支持
積極爭取有關部門支持,健全獸醫工作財政支持保障機制。調整國家動物防疫補助政策,優化強制免疫補助方式,推動形成強制免疫和強制撲殺病種的進入和退出機制。探索實施動物防疫“以獎代補”政策。加強動物疫病防治、獸醫衛生監管基礎設施建設,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獸醫社會化服務領域。加強與銀行、保險等機構合作,建立財政投入與金融保險、社會資本組合利用,獸醫衛生工作與金融服務互相促進的新機制。鼓勵發展養殖業保險,提高動物疫病風險防范能力。支持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服務,加大對養殖、屠宰、獸藥生產經營的信貸投放,為養殖屠宰加工貿易融合發展創造良好的融資環境。
(三)加強國際交流合作
堅持統籌國內獸醫事業發展與積極參與全球獸醫衛生治理體系建設相結合,強化專業技術支撐,加強人才隊伍培養,提高我國參與國際獸醫公共衛生標準制修訂能力。立足中國實際,吸收借鑒國際經驗,轉化應用先進、成熟的國際標準規則。強化雙邊多邊交流合作,開拓獸醫領域對外開放的廣度和深度,促進獸醫相關產業“走出去”。創新跨境動物疫病聯防聯控機制,促進周邊國家和地區動物衛生風險管理能力共同提升,有效降低動物疫病傳入風險。
(四)加強宣傳引導
綜合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搭建現代化宣傳平臺,利用各種渠道加強獸醫衛生工作宣傳。普及獸醫衛生科普知識,強化對獸醫從業者等易感人群的宣傳教育,提升社會各界動物疫病防治和獸醫公共衛生防護意識。強化突發事件輿論引導,及時回應人民群眾對重大動物疫情、重點人獸共患病和動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關切,努力為獸醫衛生事業發展營造更好的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