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廣東省環保廳在官網公布了廣東省第二批環境違法企業“黑名單”,共有158家企業上榜。按所處地市的上榜企業數量從多到少排列,前幾名分別為佛山(不含順德)39家,江門23家,廣州和順德均為15家。
企業上榜“黑名單”的環境違法事實主要包括建設項目環評未批先建、配套的環保設施未建成或未驗收工程即投入使用、違反環保“三同時”制度等。還包括一些違法排污的行為,如樂昌市福祥木業被查出擅自在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建設,違法生產及排污;潮州市潮安區鳳塘鎮永財造紙廠被查出違反規定私設暗管。
廣東省環境違法企業“黑名單”將動態更新,省環保廳介紹,對被納入環境違法企業“黑名單”的企業將采取《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第三十五條所列懲戒性措施進行懲戒,包括加大執法監察頻次;建議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其審慎授信,在其環境信用等級提升之前,不予新增貸款,并視情況逐步壓縮貸款,直至退出貸款;建議保險機構提高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費率;建議財政等有關部門在確定和調整政府采購名錄時,取消其產品或者服務等。
環境違法企業“黑名單”公布后,相關企業主動改善環境行為、實施有效整改的,可以向省環保廳提交信用修復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