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3日(含當日)起,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對無線電子通訊產品新的授權規則和相關測試實驗室的新認可要求將正式實施。按照其新規,我國內企業生產的想要出口美國的無線電子通訊產品,相關認證測試可能無法在中國內地實驗室進行。2015年,我國無線電子通訊產品出口額超過2000億美元,美國又是我國通訊產品出口的大市場,新規的實施將給中國企業造成極大的影響。
2015年6月至今年2月,美國FCC連續針對射頻設備產品認證出臺新規,要求產品相關認證測試實驗室必須由被FCC認可的國外指定機構認可并由FCC根據政府對政府互認協議(MRA)的條款進行認證,所有測試結果須由這些取得認可資質的實驗室提供。FCC將不再接受非MRA國家/地區實驗室獲取FCC認可資質的申請。我國與美國目前暫時沒有簽訂MRA協議。美國FCC相關部門已經收到來自包括中國大陸在內的其他非MRA國家關于開發非MRA國家實驗室的認可程序的提議,但是至今未做出最終決定是否接受。
新規直接影響到我國出口美國的所有無線電子產品,包括:手機、筆記本電腦、平板、藍牙耳機、無線基站、無線網關、無線路由器、遙控器、對講機等。新規的實施將使中國相關產品的制造企業承擔大量增加的檢測成本,產品開發周期也會遭到嚴重破壞,研發成本、銷售成本都會受到巨大影響;新規的修改也將導致我國數十億美元份額的檢測市場受到影響。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企業及檢測機構,應提前做好應對準備,確保出口至美國的相關產品的FCC認證是在FCC認可的有效期內,且企業對于產品的FCC認證應從正規渠道獲得。(FCC認可的實驗室名單在FCC官網可查:https://apps.fcc.gov/oetcf/eas/reports/TestFirmSearch.cf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