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機構及人員:
為了更加規范醫療器械檢測領域實驗室的認可體系運作的程序和要求、規范認可工作,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秘書處組織修訂了CNAS-CL12:2006《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醫療器械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當前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現于網上公示,征求社會各方的意見和建議。
相關單位和人員對該文件有意見和建議,請填寫隨附的《CNAS文件意見征詢表》,并于2016年1月15日前反饋至CNAS秘書處。
聯系人:畢玉春
電話:010-67105253
傳真:010-67105032
郵件:biyc@cnas.org.cn
附件:
1.CNAS-CL12《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醫療器械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征求意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