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污染防治法三審添新策 解人們“心肺之患”
24日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第三次審議大氣污染防治法。經過兩次審議修改后,這部事關人們“心肺之患”的法律草案又有多處重要修改。
提高燃油質量標準,明確環保部門可到車廠進行現場檢查、抽樣檢測,增加遙感監測手段對行駛的機動車進行監督抽測,嚴控船舶大氣污染排放……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三審稿中的這些硬措施,有望成為治理大氣污染的四項新“法寶”。
法寶一:明確環保部門進廠抽檢抓源頭,震懾造假車企
在國產重型柴油車市場中,環保裝置制假售假嚴重,有的汽車生產企業“送檢樣車合格、批量制假售假”。監管存在新車上牌把關不嚴、前置審查難度大、后續監管乏力等問題,僅靠路檢抽測開罰單,很難改變“黑煙遍野”的超標現狀。
現行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制造、銷售或者進口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機動車船,由“依法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下罰款。
北京市環保局機動車排放管理處處長李昆生介紹說,機動車排放問題是否為產品質量問題、是否由環保部門“依法行使監督管理權”都無定論,致使10多年來對車企制假售假或銷售超標車輛鮮有處罰案例,且近10年質監部門兩次制定和修訂汽車召回管理條例均無“環保召回”內容,難以約束車企制假售假。
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三審稿賦予了環保部門單獨進行現場檢查、抽樣檢測的權力。規定省級以上政府環保主管部門可以通過現場檢查、抽樣檢測等方式,加強對新生產、銷售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的監督檢查。工業和信息化、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予以配合。
“不打招呼,不留情面。”專家指出,修訂草案將相關監管職權賦予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有利于從源頭嚴格管理車企,形成震懾。
法寶二:提高油品標準,嚴格約束油企
燃油品質直接關系到機動車尾氣排放。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孫寶樹說,長期以來,我國的燃油質量標準落后于機動車排放標準,無論是國四標準,還是國五標準,部分環境保護指標如烯烴和芳烴的含量均定得過高,成為導致機動車尾氣污染城市大氣的重要原因之一。
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三審稿增加條款,提出制定燃油質量標準,應當符合國家大氣污染物控制要求,同時,石油煉制企業應當按照燃油質量標準生產燃油。
中國機動車污染防治委員會有關專家表示,油品標準的升級,可實現全部在用機動車排放凈化系統效率的進一步提升,保證達到相應階段排放標準的機動車達標排放,在成品油儲運過程中各個環節減少揮發性有機物等有害氣體的排放。
這位專家同時提醒,我國車用油品標準的滯后,已使機動車排放標準被迫多次推遲實施,建議環保部門牽頭會同其他部門組織制定車用油品質量標準。對于“石油煉制企業應當按照燃油質量標準生產燃油”的規定,要重點加強流通領域質量第三方的監督檢測,確保燃油質量達標。
法寶三:高科技遙感,行使車輛排放也能檢測
對行駛中的機動車尾氣排放,如何監管?修訂草案三審稿提出,在不影響正常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過遙感監測等技術手段對行駛的機動車的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配合。
據了解,采用激光遙感監測技術檢測機動車排放,是通過遙感設備發出的部分紅外光和紫外光照射機動車尾氣,對尾氣中不同物質的吸收光譜進行分析,檢測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氫化合物、氮氧化物的濃度。這種技術具有檢測速度快、效率高、監測范圍廣、節省人力等特點,已在很多發達國家和地區應用。
北京市機動車排放管理中心副主任厲凜楠說,遙感監測有助于填補對上路行駛的機動車的監管空白,提高環保執法檢查的科技含量。 厲凜楠介紹,實施遙感監測后,監測數據將自動進入數據庫,對于監測超標的車輛,將通過發送短信、書面信件等方式通知車主進行檢修。同時,通過對大量監測數據的分析,也可篩選出排放水平較高的機動車類型,便于加強對車輛的治理。
法寶四:減少船舶排污,劃定控制區域
船舶,一直是被忽視的空氣污染源。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出,沿海港口城市大氣污染嚴重,船舶排放的污染物是重要來源,尤其是遠洋運輸船舶,使用的燃料主要是含硫量高的重油,污染大。
修訂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在沿海海域劃定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進入排放控制區的船舶應當符合船舶相關排放要求。同時提出,機動車船、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超過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
中國機動車污染防治委員會有關專家表示,將船舶和港口的施工機械納入管理,非常及時必要,當前要對船用排放控制進行技術提升,切實提高船用排放標準,降低港口船舶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