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8日),國家質檢總局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2015年第2季度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本次共組織開展了童鞋等27種產品的監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紡織品、電子電器、農業生產資料、機械及安防和電工及材料等5類產品。
本次共抽查1794家企業生產的1814批次產品(不涉及出口產品)。經檢驗,1598家企業生產的1618批次產品合格,監督抽查合格率為89.2%;檢出19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0.8%。
其中,機動車兒童乘用約束系統、殺蟲燈和稀土氧化物等3種產品的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0;學生用品、農用薄膜、加工中心(含數控銑床)和鋼絲繩等4種產品的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低于5%;摩托車乘員頭盔、移動電話用鋰離子電池、電源適配器、植物保護機械、脫粒機、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積式空氣壓縮機、鎖具和鎂碳磚等9種產品的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介于5%至10%之間;童鞋、輪滑鞋、電冰箱、儲水式電熱水器、木工機床、車床、非金屬密封板、動力用煤、砂輪、閥門和海水及苦咸水利用膜等11種產品的不合格產品檢出率高于10%。
本次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包括:童鞋的皮革中Cr(Ⅵ)和游離甲醛不合格,學生用品中可遷移元素(鉛)不合格,輪滑鞋中制動器不合格,摩托車乘員頭盔耐穿透性能不合格,電冰箱的能源效率等級不合格,儲水式電熱水器的能效等級(24小時固有能耗系數)不合格,移動電話用鋰離子電池的0.2ItA放電和熱濫用不合格,電源適配器的正常工作條件下的發熱、發熱要求和爬電距離/電氣間隙不合格,植物保護機械的整機密封性能不合格,農用薄膜的平均厚度偏差和厚度極限偏差不合格,車床的電擊防護不合格,加工中心(含數控銑床)的電機防護不合格,木工機床的電動機過熱保護不合格,鎖具的彈子插芯門鎖互開率不合格,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的液壓試驗和跌落試驗不合格,動力用煤的氟(Fd)不合格,非金屬密封板的耐油性不合格,砂輪的孔徑不合格,鋼絲繩的鋼絲直徑和拆股鋼絲抗拉強度不合格,閥門的閥體壁厚測量不合格,海水及苦咸水利用膜產品的超濾膜組件的完整性不合格。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中發現的問題,質檢總局已責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對于本次抽查中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生產企業,特別是拒絕監督抽查的企業,要依法嚴肅處理。對抽查中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的,應依法責令企業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按照有關規定監督銷毀或者作必要的技術處理。
(二)針對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質量問題,如童鞋的耐磨性能項目不合格,輪滑鞋的制動器項目不合格,儲水式電熱水器的24小時固有能耗系數項目不合格,植物保護機械的藥液箱容量項目不合格,動力用煤的氟(Fd)項目不合格,砂輪的孔徑項目不合格,閥門的閥體壁厚測量項目不合格等,要加大對生產企業的后續跟蹤監督檢查力度。
(三)將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共同督促企業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切實維護產品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