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和財政部共同發出《關于做好血站核酸檢測工作的通知》,要求以省(區、市)為單位,全面推進血站核酸檢測,確保2015年血站核酸檢測覆蓋全國,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負擔。
據了解,疾病感染“窗口期”問題是一個困擾全世界的難題,目前的科學技術條件下,國內外均無法消除“窗口期”的輸血傳播疾病風險,而核酸檢測可以有效縮短“窗口期”,降低輸血傳播疾病風險。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按照服務人口數量、采供血量、地域特點、交通狀況、血站分布密度以及檢測技術水平等,統籌規劃核酸檢測實驗室。承擔集中化檢測任務的核酸檢測實驗室,按照年檢測量每8萬~10萬人份配置1套核酸檢測系統。交通不便、核酸集中化檢測實驗室覆蓋不到的地方,可以規劃設置核酸檢測實驗室;年采血量低于6000人次的血站,配備單人份核酸檢測系統。各地要以開展核酸檢測工作為切入點,建立省(區、市)統一的血液管理信息平臺,實現區域內血站信息聯網。
《通知》明確,中央財政主要對核酸檢測系統設備配置、核酸檢測實驗室改造、核酸檢測試劑等支出給予適當補助。各地要以省(區、市)為單位,統一組織核酸檢測系統、試劑的招標采購工作。招標時,原則上優先選擇國產核酸檢測系統及試劑。
根據《通知》,國家衛生計生委將成立核酸檢測工作專家組,負責對全國核酸檢測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評估。各地要將核酸檢測工作納入當地政府績效考核。各省級財政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定期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績效考評,并將考評結果與資金補助掛鉤。